网站随时会被屏蔽无法访问,请下载APP继续阅读。APP内容更加精彩,期待你的到来。点击确认开始下载。

第247章 金店抢劫案(求月票)(7 / 17)

劫罪被判刑四年。

洛河警方发布了通缉令,但整整三年过去了,这个李勇始终没有到案。

案件资料里的通缉令上,是李勇的身份证照片,单眼皮,脸颊凹陷,有点病恹恹,但周奕能从他的眼神里察觉到一股藏匿着的凶狠。

剩下的就是一些现场勘查和调查过程中收集的散碎信息,其中被捕的两名劫匪共同提到李勇的一个显著特征。

就是右手中指的第一个指节,少了半截。

洛河警方核实过,李勇年轻时曾在洛河的某印刷厂工作,后来因他自己操作切纸机不慎,切断了中指的半个指节。后来因为盗窃工友财物,被印刷厂开除了。

这个小细节,顿时就引起了周奕的注意。

因为六一四储蓄所劫杀案里面,唯一的线索就是半枚指纹。

但这半枚指纹却有一些特别。

通常如果留下半枚指纹,那基本都会是上半截,可能是无意间触碰留下的。

但六一四案的半枚指纹,却是下半截。

但如果指腹触碰到东西,理论上不太可能只留下半截指纹,除非是在物体的边缘,刚好上半截指腹没碰到。

但六一四案的半枚指纹的位置显然不符合这个逻辑。

因此当时吴永成他们的判断是,劫匪在杀人抢钱后,对现场遗留的指纹进行了清理,但是没擦干净,其中一枚指纹只擦掉了上半部分,因此才留下了这半枚。

但是周奕看着现在洛河金店抢劫案的资料突然在想,有没有可能,那半枚指纹不是没擦干净留下的,而是劫匪本来就少了半截手指?

金店抢劫,和储蓄所抢劫,从案件性质上很相似。

区别就在于,黄金不会直接变成钱,需要进行销赃。

而现金抢到了就能用,虽然周奕不知道九十年代的储蓄所会不会记录钞票的编号,但就算有记录,想要实时追踪也是天方夜谭。

毕竟在没有移动支付之前,钱是会几经人手,不断流动的。

而且也没有劫匪蠢到抢了银行的钱后,再跑去另一个银行存起来。

如果假设是这个老枪沉寂三年后再度作案,他舍弃安保措施更低的金店,选择风险更大的抢储蓄所的话,只有一个理由,就是他现在没有好的销赃渠道。

要真是这样,那还真是个意外之喜。

不过问题就在于,这个老枪现在在哪儿?

因为储蓄所劫杀案,还有两个月才会发生。

按照洛河金店抢劫案的侦查信息来看,老枪至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