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半,魔都电视台的一个子频道,
播出【今年的第一大案:记者、大学师生和知名人士私闯民宅案】
审理现场。
看了这个标题,易星都笑了:
果然,
标题党哪个时期都有,不过这个标题还不能惊爆眼球。
庭审经过极度无趣的开场后,
开始正式审理。
易星这一方紧紧抓住非法侵入民宅这一条款,
并加以恶意推搡民宅主人的民事诉讼;
被告方只是一直在强调采访权。
周律师:
“被告方的意思是:采访权高于公民的基本权利?”
“拿到一张记者证就可以为所欲为?”
“况且,纠集了26人一起侵入民宅,”
“这是黑恶势力的行为!”
“这是有预谋的入侵!”
案件的录像当场播放,
这伙人是暴力推开门卫进入私宅,
毛娅作为主人出来阻拦,
而这一伙人继续暴力推搡毛娅,
令毛娅几度差点摔倒!
至于易星出来后,让保安打人,
周律师强调这是为了保护毛娅的安全,
是正当防卫的行为。
被告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全部符合,
被告方再如何申辩也是枉然!
法官判决:
被告犯非法侵入住宅罪成立!!!
下面是民事诉讼:恶意推搡。
也是铁证如山!
易星作为原告方胜诉。
最后判决:
大学生和大学老师行为最为恶劣,
全部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还要附加民事赔偿。
其他被告方最低是半年有期徒刑,
最高是三年有期徒刑,
并附有民事赔偿的责任。
电视机前的观众是如何看待这个案件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