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都冲到五十米内,才开始动手,这样就算狼王发现打不过,下令这帮野狼逃跑,他还能再开枪,能确保直接消灭这个野狼群。
到时,仅剩下的狼王和狈,就好对付了。
“砰-砰--“
“砰---砰---砰----”
马虎甚至不用瞄准,只是各种调转枪口,只用了不到五枪,就将正前方的五条野狼全部打趴下。
“嗷嗷嗷------”
一阵狼嚎,从树林中陡然响起。
事情果然和他猜测的一样,野狼王见打不过,立马发出了撤退的嚎叫声,想要保存实力。
剩下的七八条野狼,收到狼王的指令后,立马转冲为跑,有的还跑起了之字形。
但马虎怎会轻易放过它们,他迅速调整枪口,朝着两侧逃窜的野狼连续射击。
这些野狼早就跑到了三五十米的距离,此时想逃离马虎的射程,至少还得奔跑个四五秒。
四五秒,哪怕是点射,也足够马虎一狼一枪了。
“砰砰砰----”
随着一条条野狼倒在草地上,树林中发出两声痛苦的狼嚎声。
“嗷嗷嗷---呜呜呜--”
其中一声明显更凄凉,纤细的嚎叫声,应该就是那条狈的。
只是,成也萧何败萧何,这野狼王因为有狡猾的狈相助,早就失去了一头狼王应有的血性。
不带头冲锋就算了,面对惨死的狼群,竟然直接背着那条狈,瘸着腿逃走了。
“没有了王者之气的狼王,不过是被狈寄生的傀儡。”
马虎叹息一声,他现在总算明白,为啥在古代,越是聪明的文人,越无法成为主公了。
聪明反被聪明误,有时候小聪明越多的人,越不明白大道至简的道理。
王者之相,王者之气,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而是于困境中果敢抉择,于危难时身先士卒,历经磨难,处变不惊,胜不骄,败不馁,能感染他人的气魄。
让所有人都明白,跟着这样的人不会吃亏,不会被算计,才是最重要的。
“大花,你去追受伤的野狼王和狈,弄死叼回来。”
身为远东豹,大花的速度本就比野狼快,何况它的豹腿还经过几次加点,速度已经是一般远东豹的两倍,去森林里追逃跑的野狼王最合适。
“嗷呜----”
大花嚎叫了一声,打了一个包票,直接冲进了树林。
哪知它才冲进林子,野猪王就红着眼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