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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许承安的野心,打造黑木耳产业链!(2 / 2)

,则按照各家各户种植看护的林地木耳收成而定!”

“收了木耳之后,卖出去的钱一部分归村集体所有,另外的就是工钱,谁种出的木耳越多越好,工钱就越高,这样大家伙都更积极,对不对?”

这个说话是不是很熟悉?

没错,其实就和分田到户差不多。

林地还没法分给个人,但是钻个空子是可以的。

换成工钱不就行了嘛。

集体一起种木耳,各自护理安排给自己的那块林地的木耳,工钱和收成挂钩。

给村集体的那部分就是“公粮”,剩下的自个所有,妥妥的变相家庭联产责任制嘛!

这个做法并不违规。

集体林权允许村集体一起使用山林地,禁止的只是个人权属,比如说某村民声称这块地是我的,劳资想种啥就种啥,想租给谁就租给谁,这就不行。

连耕地这么重要的东西都能分田到户了,林地钻个空子肯定是不成问题的,事实上在林改确权到户之前,就有很多村集体这么干了。

其实这也是许承安提出的想法,老支书可没那么敢想,而且他声称能搞定周书记那边,于是赵卫民也就点头了。

村民们表示赞同。

吃大锅饭的教训大家都经历过。

分田到户后,自己的田地大家积极性高涨,护理得非常好,屯子今年的粮食产量涨了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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