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不是说会鄙视什么的。也不可能会说什么大胆,就可以不在乎其它什么。“死者为大”,该有的尊重,还是应该有的,而不是说,就这样让逝者曝尸荒野。这样做,就有些过分了。
当然,胆子大,也不是什么用途都没有。邻居家的孩子,意外病故。就求助于我,让我给孩子烧了。这在东北,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什么火化,毕竟孩子太小,也仅仅是四岁而已。还有,不是自己家人烧了孩子的尸体,而是其他人烧了孩子尸体。这是一种风俗。当然,我也只是知道这是一种风俗,具体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邻居家也是求助于安子,安子是邻居家的本家。安子就没有拒绝的理由,就和我一起,把孩子带到了后山,捡了很多干树枝,把去世的小孩子尸体放在干树枝上面,想要点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