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齐肩长发,大约一米八七的样子。
这男子的肤色呈古铜色,脸部棱角分明得有若刀削斧刻,两条又粗又重的眉毛,然而却又斜斜上挑带出一种如剑的锋锐,眉毛下面是一双略略下陷的眼眶。
如琥珀般明亮的双眸中,飘起了几缕顿悟的世事,笑看红尘的沧桑。
刘茫不禁对眼前这个英俊魁伟、雄姿勃勃的青年生出了一丝好感,他听到这个男子简单地回答了他的话,他一时竟然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和他交谈了。
那个男子见刘茫身上胳膊上和腰上缠着血红的布带,见刘茫眉宇间透着一股十分摄人的气息,不禁对刘茫产生了很深的印象。
这男子斜眼瞥见了站在远处的两个人,他们也都是穿着和刘茫身上一样的衣服,或是胳膊上,或是腿上,都缠着同样的血红的布带,给他的印象就是几个受伤的军人。
刘茫和那个男子的目光相接,两个人的眼中都萌发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种感觉让两个人一时间竟然都愣在了那里,谁也没有说一声话。
良久。
刘茫才回过神来,脸上扬起了笑容,对着眼前的这个大个子便说道:“我叫刘茫,误闯了先生的桃园,还偷吃了一些桃子,特来向先生请罪!”
那个男子呵呵地笑了起来,缓缓地说道:“几个桃子而已,吃了就吃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在下王猛,字……”
“王猛?你叫王猛?”刘茫的脸上显得很是兴奋,难以止住激动的心情,便大声地叫了出来。
王猛见刘茫欢喜的表情,觉得很是迷茫,他初看到刘茫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他十分肯定,他自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刘茫。
“刘茫先生,你……你认识我?”王猛不解地问道。
关中良相惟王猛,天下苍生望谢安。
这两个人只要学过历史的,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没有想到,我居然会在这里遇到王猛。
王猛是一个良相,既然是良相,那必定有他的过人之处。
乱世之中什么最重要,答案是人才!
三国里的刘备,要不是有着一批出类拔萃的人才跟着他东奔西跑,他能建立起蜀汉吗。
王猛是个人才,还是个极其重要的人才。
我若想驱逐胡虏,就不得不需要多一点的人才,既然老天把王猛送到了我的面前,我要是不把他搞定,让他死心塌地的跟随我,那我就是暴殄天物了。
哈哈哈,得到一个王猛,胜比十万兵啊。
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