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个非常普通的来自山姆大叔的名字,然而,在魔都的长新街这里,却是格外的声名显赫。
作为一家外企的高管,年薪八十万美刀的约翰,每个星期天,都会来布勒斯高级餐厅这里享受一场丰盛而美味的晚宴。
虽然每次过来,约翰都要消费好几万的华币,每年单单是在布勒斯餐厅这里的花销,就占据了总收入的四分之一以上,但对于山姆大叔土生土长,并且信奉享受当下这一信条的约翰来说,却是丝毫没有任何的在意。
“约翰先生,我们餐厅最近新进了一款美酒,只需要一千五百美刀一瓶,您要不要试一试?”
布勒斯餐厅的服务员来自全球各个国家,奉行的是因人制宜,比如,招待约翰这样的山姆大叔的顾客,同样也会委派一名蓝眼睛,金头发的小伙子作为专属的服务员。
像以往一样,约翰点了他最喜欢的法式鹅肝,鱼子酱,以及松露野蘑菇汤,还有一瓶来自大洋洲的葡萄美酒。
不过,这一次,服务员却是破天荒的给他介绍起了一款新的酒水,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情。
“一千五百美刀?好吧,给我来上一瓶吧”
一般来说像布勒斯这样的高级餐厅,不会轻易向客人推销些其他的产品,除非这样东西,有着非常独特的价值。
所以,约翰还是决定看在布勒斯餐厅这么多年所积攒的名声,点了点头,同意了这名服务员的推销。
很快,约翰点的所有美食,一样接着一样的被端了上来。
哪怕每个星期都会吃上一次,依旧不会有任何的烦腻。
“这是什么牌子的酒?”
最后,约翰的目光,投射在面前这瓶陌生的酒瓶子身上,眼神有些疑惑,他几乎喝过所有品牌的世界名酒,但很显然,这样的造型,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过。
“约翰先生,这是一种以松茸为主要原材料所酿制出来的美酒,只要您喝上一小口,就能感受到那种来自上帝拥抱的温暖”
服务员站在一旁,恭敬的解释道。
闻言,约翰脸上也是涌现出些许的好奇,到底是什么酒,居然能被布勒斯这样的高级餐厅如此的吹捧。
当即,约翰也不再犹豫,连忙给自己倒了一小杯,开始品尝起来。
“噢!我的上帝啊,太好喝了!”
这一口酒水入肚,约翰顿时忍不住惊呼了起来,感觉就好像上帝的体温,在自己全身上下席卷开来,太温暖了,太甜美了!
约翰忍不住又喝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