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地面残积着枯枝败叶,水汪里总能见到毛虫挣扎,花圃里的玫瑰被打得绿肥红瘦,空气中却弥漫着花茶的味道。
萧瑟上学的的地方叫做第一中学,这时正好是中午放学。校门传达室挤着许多人,在翻着自己的信。这个时代的人的经历总抹不去一丝淡淡的初恋痕迹,笔友,这个多年后变得老套的词,现在却是最真诚的情感代表。
“萧萧,你的信。”
“哦”看着淡兰色的信封,萧瑟按捺不下将要跳出胸膛的激动,只能用奔跑来缓解,一口气跑到后山茶树林里,在平日常坐的一个角落,捏在手里有些薄,心里有些微的失望,上次说要寄照片来的,小心地打开信,却拿出了自己上次寄出的那封信,没有拆过的痕迹。
萧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把信寄回来这是什么意思呢?
十六岁的年纪最容易钻牛角尖,在三个月中,萧瑟平均每三天寄出一封信,每封信上都认认真真写上自己的地址,家的,学校的,甚至父母单位的,就算被他们知道也不管了,字倒是越写越漂亮,心情却是越来越差,完全没有回信。
……
这里是两条支流在这里交汇冲积成的一个沙洲,多年来这里长满了一丛丛芦苇,雨水丰盛的时候只看到浑浊的河水中一垛垛的绿叶子,在枯水季时露出的土包上会很快长出许多青草。这里很安静,萧瑟把自己舒服地靠在一丛芦苇上,看着天空,努力想让自己忘记这一切,他觉得自己受伤了。
有期待就会受伤害,不记得这是哪句歌的词了,但想起来真是比两点间线段最短更加像是公理。
对面河岸中飞起一只河鸢,远远地飞向天空。他长长叹了口气,这事一开始就像个荒唐的故事,他却把它当成命运的神奇。
如果不是那只迷了路的鸽子,如果不是自己爱心泛滥,如果不是自己好奇心太盛,如果不是中了凡尔纳的毒,如果不是阿菁居然回了信,如果没有这些事,自己今天也不会坐在这里,像少年维特似的抽着烟。
或许是自己想看她的照片的缘故,又或许是自己的照片在别人看来太丑,或许是阿菁的信被她家人发现,然后被严禁和自己“早恋”。
逐渐地,萧瑟脑海里已经描画出深宅大院里那可怜的少女模样。
“我一定会来找你的!…”萧瑟对着河水狂喊,随手把手边的小石片远远地抛进河里,打出两个水花就消失了。
再过几个月就要升高中考,平时的成绩一直不错,如果按现在的水平,考上本校的重点高中并不是让人意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