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游戏公司联络他。刘华星虽然生活阅历不少,但是他并不是那种擅长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类型,所以这会儿才中了对方的圈套。
不过没关系,读档的能力就是为了让他有第二次机会才存在的。
因此刘华星读了个档,然后重新和对方谈判了一次。有了前车之鉴,这次刘华星在开始的时候就跟对方表示,有几个国内的公司和自己联络过,而且稍微夸大其词了一些说了几个比较有名的公司,并且表示自己更倾向于和国内公司合作。
而这次他也没有跟对方说的那么详细,而是简单的说了一部分内容,关键的内容刘华星只是告诉对方“都已经写在游戏企划里了”。这样一来,对方想要知道全部的游戏内容就必须看过游戏企划才行,而看过游戏企划,就是“侵权”的证据。
他们本来就是在网上交谈的,之后刘华星把企划传给对方时保留一下相关证据,日后打起官司来很快就可以判罚。那时候侵权的判决会在游戏大火之前就下达,会严重影响到他们公司的声誉以及游戏的热度。
果不其然,这次对方就显得紧张多了,在视频会谈的结尾就表示了收购意向。
“一百三十六万美金,这是我们公司能够拿出的最高价格了。”对方诚恳的说,“如果您愿意,我们马上就可以签署协议,以网络的方式签署。”
刘华星犹豫了一下,最终他装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大学生的样子回道:“一百三十六万美金!?这么多啊……行,成交,就这么定下了!”
其实,内心里刘华星知道这价格不是特别高,毕竟日后《绝地求生》出来后这家公司的价值能翻几十倍,但是他还是愿意用这个价格成交,所以装出这副样子。
毕竟本来就是从人家那抄来的东西,现在还给人家也是应该的,也许再等一段时间联络更多游戏制作公司后能卖到更高的价格,但那样就会引发蝴蝶效应。
现在把游戏交给这家制作公司是最好不过的,不管一百三十六万美金是不是他们能出的最高价格。这家公司在现在应该也是刚成立,资产大概也不富裕,这笔钱就算不是他们能出的最高价格,但也一定不少了,所以对方才在这一次的视频会谈后就急着收购,就是因为害怕刘华星把这个企划先交给了别的公司。
看到刘华星的反应后,对方也是暗自松了口气,似乎庆幸刘华星只是个“未经世事”的大学生,所以一口爽快的答应下来了。然后就是讨论签合同方面的事,他们也不需要见面,而是在网上签订合同。对方把合同模板发过来,刘华星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