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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力尽筋疲(2 / 5)

强索不成,只好又做小贼勾当,好在正值秋收,在什么房檐院墙上,均挂着晾干的玉米,他不敢在村内生火,绕到村外,才架拢着烤了起来。

思来想去,越想越觉得匪夷所思,但他并非多愁善感之人,心中想的并非是过去,而是未来如何。

将来如何,首要之事便是重练武功,这一项最要紧,也是不可或缺之事,譬如他哪怕恢复一成功力,又何惧这乡间泼妇,早就一掌将她打得脑浆迸裂了。

他平素所练武功,其实并不繁杂,除了幼年学过的粗浅根基,在江湖上行走,用的是奇门三才刀,其后弃刀用掌,学的是一套疾风骤雨掌,直至此刻,尚未尽数参研通透,这路掌法的奥妙。

此时要从头练起,不免要花上一番功夫,可阎丹生于诸般诀窍,尽数了然于胸,许多功夫都是熟极而流,修炼起来自是加倍顺畅。

虽说并不烦扰,却也非片刻之功,阎丹生更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更何况以他此时体魄,便是脑中将招数想上千百遍,身子骨也是办不到,不由得甚是晦气。

好在他在这村中,趁黑偷盗食物,白日勤加练功,倒也无人寻他晦气,一套疾风骤雨掌,虽然还不能与江湖上的高手比拼厮杀,但要是对付个乡野村夫,却已不惧于人。

但毕竟小小村庄,不是久待之所,阎丹生没有坐骑,便趁夜色,偷了村中唯一送信小厮的劣马,任凭身后叫喊怒骂,却是理也不理。

阎丹生没有银两,自忖凭眼下的功夫,莫说是打劫官府,就是偷盗民居,只怕也不易得手,只好边走边看,合计从哪里搞些银子花花。

他是孤儿草莽出身,一向无法无天惯了,什么仁义道德,什么律法如山,全当是放他妈的狗臭屁,因此想的点子,全是旁门左道。

什么杀人放火,什么趁火打劫,以往他也不是没有做过,只是眼下生怕为人所擒,这才始终没敢去做。

有了马匹,半日就来到了一处市镇,阎丹生打听了一番,原来这地方叫做建宁,乃是一处不大不小的市镇。

说它不大,乃是相较南京,杭州,西安之类的古都而言,实则比小小村落,自是繁华的多,阎丹生本想去酒馆要几个小菜,但实在囊中羞涩,莫说是酒馆,就是街边的面摊,他也是吃不起的。

自然他最先想到的还是以武力抢夺,但市集上满是巡逻的官兵,一个或许还能勉强对付,两三个可就不好对付了,只好跃下马来,四处张望,看看哪里有蠢笨之人,将之骗倒,先饱餐一顿再说。

可他哪能心想事成,午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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