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巡警部的那种执法权,他能立案、调查、批准逮捕,但实际执法过程中,需要巡警来进行具体的调查取证、逮捕等执法工作,同时督察院也没有明清时代的‘都察院’的参与司法审判的权力。
明清的‘都察院’和中华帝国的‘督察院’虽然读音比较相似,表面上似乎职能也有些相似,但实际上是两码事。
个中详细先不去论,只说帝国的督察院自身。其在帝国的司法体系里,形势的就是后世的‘检察权’,当然了。在个时代兴许要改叫‘督查权’了。
简单而言,目前的中华帝国执行的是非常标准的后世司法体系,即执法权、检察权、审判权分离。
其中拥有执法权的巡警部以及拥有审判权的*院,虽然也重要,但是远远不如拥有稽查百官职权的督察院来的重要性。
督察院的特殊性就能够让它不受到除了林哲这个帝国皇帝以外任何人的影响,军方不行。*院不行,内阁也不行!
所以沈敬山一旦觉醒了发起大规模的吏治整顿行动。可以说内阁那边对此是没有任何实际性的手段进行阻挠的,他们只能通过间接的方式来影响到督察院那边。
很快。组织部大臣侯炳渠就是在内阁部议上,提出目前个地方的基层官员极为紧缺,而目前组织部堪用的储备人才远远无法填补其中的窟窿,因此他提发让教育部是不是可以再办一次科举考试,以招揽更多的人才充实基层。
但是侯炳渠开了这个头后,虽然说的是让教育部办第二次的科举,但实际上谁都能够听得出来他的矛头直指督察院。
如果不是督察院那边这段时间掀起的腥风血雨,怎么会让苏南、浙江两地出现官员严重短缺的问题。
要知道这两个地区当初尽管有着杭州一战,但是其他地方基本都是传檄而定,属于和平演变的类型,一直都是保持着稳定的局势,官场和前清相比变化不大,而民生上也是比较稳定,至少浙北地地区的民众就没见过太平军,苏南地区里的上海在1853年因为小刀会乱了一次,1854年吴汝孝东进苏州又算乱了一次,但是1854年后,自常州以东都是再无战事,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三四年的修生养息后到中华军举旗造反之前,苏南的民生以及工商经济基本已经恢复到了太平天国东进之前。
其中的商贸区以及上海县地区更是发展迅速!
而一个稳定并且富足的苏南以及浙北地区,才是支撑着中华军四出征战的根本!
至于说其他的新占领、统治地区,毫不客气的说对目前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