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看似打出了汉军的风采,达到了刘彻想要的立威,但其实一点卵用都没有起到,根本就是劳民伤财的“如打”。
刘据自然不会让这种事重演。
他有必须留在西域的理由,亦有让大汉的钱粮真正花在刀刃上的责任,在他看来,这责无旁贷。
“那么若是姑师左大将诈降呢?”
赵破奴又问。
“先切断姑师国所有的退路,兵临城下之际,若姑师左大将未策应我军刺杀姑师王献城投降,立刻下令全军强攻。”
刘据目光一冷,正色道,
“城破之后,尽屠姑师王族,鸡犬不留。”
“还有,若发现匈奴人踪迹,哪怕只有一个打探的斥候,破城之后,依旧尽屠姑师王族,不留后患。”
“欸?”
赵破奴有点没反应过来。
左大将诈降,尽屠姑师王族?
发现匈奴人踪迹,也要尽屠姑师王族?
这是什么逻辑?
为何被屠的总是姑师王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