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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证据?我还真有!(2 / 3)

见而已。”

“但我个人认为邓大伟作为审判长来做最终裁定并没问题。”

“而且最终的裁定结果也符合我过当前的审判依据!”

“所以刚才周律师所说的影响李爽的身体健康做法,和对刘艳案件的无期徒刑的审判结果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

此时。

直播间再一次沸腾起来。

“完了,这对于周天而言难度可大呀!”

“刚才张三也说了,审判长的并没有所谓的不合规的操作手段!”

“这次周天这个案子怕是要栽了!”

“对呀!就这还想告检查院,怕是审判长这一关他都过不去吧!”

“只怕是没有最难,只有更难!”

……

法庭。

此时,刑天站了起来!

“我方反对原告有引导性行为。”

“原告律师简直是血口喷人!”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在这胡说一通。”

“如果没有确凿的法律证据,我方将会追责到底!”

“.....”

审判长转头看向周天。

“周律师,你可有其他补充!”

周天清了清嗓子!

“审判长,我有话要说!”

“如果邓大伟事先不知道刘艳儿子的病情,那么我认为他是无辜的,因为无知者无罪!”

“但在法院给刘艳家发传票的时候,他对于李爽的情况是知道的!”

“邓大伟很清楚刘艳的家庭条件是无法满足李爽国内特效药的购买需要。”

“并且很清楚相关药物没有任何国家帮持政策!”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刘艳被扣押在监狱!”

“而且对于儿子的特效药也被停用。”

“这就意味着李爽后期病情发作,必死无疑!”

“这算不算是故意谋杀?”

刑天抢答道!

“证据!说什么都行。”

“请周律师把相关证据拿出来。”

“没有证据不要血口喷人!”

“....”

周天冷冷的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刑天!

“审判长!我请求上呈第一份证据!”

“这是一份关于检查院的传票照片和刘艳给检察院提交购药情况说明的照片!”

“上面清晰的记录着传票时间和情况说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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