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翰眉头一皱,这名字感觉好熟悉,
忽然他只感觉有人似乎看了过来,立马摆出一副死翘翘的模样。
哈尔回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约翰,思虑了一下,开口道:
“毕竟是一块出来的,总不好让他的尸体被警方带走。”
“这样吧,等会儿分完了钱,你们出去从汽车里拿油桶进来,直接连人带这个仓库给烧了。”
“烧了?老大,这不好吧!要是着火了。”
“警方不就找到约翰的尸体,从而追查到我们?”
“蠢货!”
“约翰是后来加入我们的,知道他的存在的就我们几个。”
“警方就算找到约翰的尸体,那也是约翰的事情,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哈尔是几名劫匪当中难得的聪明人,
他明白银行被抢五百多万,
这个案子一定会惊动FBI的,
除非是跑出国去,
不然还是会有被抓的风险。
所以留下约翰的尸体,
迷惑一下警方,
留给他们逃亡的时间,
这才是最佳的选择。
“老大果然聪明,先把钱分完了,我再出去拿油桶!”
那名小弟也是聪明,知道现在出去,自己就少分一捆钱。
该死的家伙,搞了半天约翰是我!
此时陷入记忆紊乱的李翰才搞清楚,
自己重生到的这具身体名字就是叫约翰。
一想到自己好不容易勾搭上的大洋马,
还没来得及享用,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穿越了,
一肚子的怨气没处撒。
现在居然有人想要用汽油烧死自己,
李翰戾气升起,
微微睁开眼,
看着几人还在那分赃,
他快速拔出背后的手枪,
检查了一下弹夹,
确认装有子弹后,
他这才打开保险,
快速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大嘴哈尔终于展现了他那张血盆大口,瞠目结舌道:“约翰,你还没死?!”
在哈尔等人露出错愕的表情时,
李翰一句话没说,直接抬枪对准几名劫匪就是一顿美式居合。
只是一瞬间的功夫,李翰就直接清空了弹夹。
包括大嘴哈尔在内的五名劫匪,身上直接多了好几个枪眼,直接倒在了那堆美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