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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枪(2 / 3)

穗处,才把白缨染成了红缨,至于为什么要在枪头下方加配白缨,则是担心鲜血顺着枪头流到枪尾,会导致使用者双手因为沾了血而打滑脱手……后面省略一万字。”

用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总算把“红缨枪”的祖坟刨干净后,沈凉不由得一阵口干舌燥。

“喉咙太干了,痒痒地让我止不住想咳嗽,哎,要不咱打个商量,我先去附近茶楼喝壶茶润润嗓子,完事再继续给你讲我手里的这把枪如何?”

不给擎伞客拒绝的机会,沈凉又当即十分真挚的补充道:

“或者你跟我一块去也行,茶水钱我出,省得你以为我是想借机逃跑。”

擎伞客没有回应。

脚下第二次一连串的青石板龟裂开来,无疑是在用行动表明,他准备要再度对沈凉下杀手了。

“娘了个腿儿的,保准是吃货这B吃太肥了,跑不动才导致支援来的这么慢!”

心里狠狠问候了一下褚食乐的十八代祖宗后,沈凉再不计较口干舌燥的事了。

“那个……说回我手里这把枪哈,这种枪,发明于公元1132年的大夏国南宋时期,当时南宋有一个军事家名叫陈规,他发明了一种火枪,堪称现代管形火器的鼻祖……此处省略的少一点,大约五千字。”

第二轮唇枪射炮之所以不持久,主要还是因为擎伞客已经没有再等下去的耐心了。

有道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又有道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沈万军早年杀了他的师父,他筹谋苦等二十余年,总算是等来了今晚这么个有一没有二的天赐良机,一旦错失,他就再也不可能杀掉晋王府内的任何一人了。

甚至凭沈万军的行事作风,只要他不离开大炎王朝,或是想离开却没能逃出边关,那么最多不出三五个月,他必定会被沈万军的鹰犬拿回晋王府中。

届时等待他的,将会是死或生不如死。

大致了解沈凉对两种枪的解说后,一心把握住今日良机的擎伞客,便再次对沈凉发动起了没有太多废话的攻势。

只不过这一次,擎伞客学聪明了,他不再径直奔向沈凉,而是选择利用脚下轻功的优势,在狭窄的小巷两侧墙壁上左右腾挪,尽最大可能避开沈凉发动的“直线攻击”。

事实上,这种操作的确具备一定效果。

可沈凉没有讲给擎伞客听的是,手枪并非单发性武器,更不需要足够浑厚的真气支撑一次次攻击。

眼看光凭上一世练就的精准枪法锁定不了擎伞客身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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