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像是什么东西的皮,但是却更加光滑,用一点黑色的颜料,再用这毛毛蘸一下,就可以写出字来了?
而殷寿毛笔不停,又继续写字。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仄,辰宿列张……”
殷寿书写的是南北朝时期周兴嗣编纂的千字文。
千字文作为简笔字的启蒙,是非常合适的。
如果能够掌握千字文,基本的阅读和书写,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再加上拼音,所有人族都可以读懂一篇文章了。
殷寿一边书写,一边给比干讲解每个字的含义。
比干的眼睛和嘴巴越张越大,到最后,他的眼珠子几乎都要掉在了纸上,嘴巴几乎可以吞下几个鸡蛋。
这……殷寿竟然是真的创造出了一种简化版的文字?
而且,还创造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书写工具,比以前的刻刀竹简速度快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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