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统治,加快发展,郑国采用了分封制,分封了大量小贵族,让他们自己去掠夺人口,修建城池,同时将掳掠而来的蛮夷之人为他们放马耕作,自己也过上了贵族老爷的生活。
实际上,若不是这里地处西域北疆,距离家乡太远,冬季又很寒冷外。这里比在中原当贵族都舒服。
现在徐芥带领他们征讨周围的杂胡部落,且弥国、匈奴人,仗着兵甲犀利,作战英勇,很快就征服了一个五百户,三千人的小部落,紧接着四处出击,或是和其他人合作,或是自己人行动,很快就征服了大量小部落。
几年下来,徐芥已经在这里修筑了新城,新莒城,手下更是有足足五千户牧民和农户。
林志也成了一个有着五百户牧民,农户的县子。
三千人的供养他一家十几口人,这比中原那些贵族过得可舒服多了,中原那些食邑五百户,那是官府收税,收完了再给你的,并不是说这五百户全是你的。
而这里五百户就是他手下的奴隶,任由他生杀予夺。
“家主,仆已经打听清楚,这商队是从会稽来了,带来了最好的江南丝绸,他们想要换些美玉、珠宝、良马回去。”
林志身旁,那名奴仆恭敬的说道,说的话居然也是大乾雅音,虽然听上去有些怪异,但是吐字也算清晰,基本上可以听懂。
林志微微点头,这江南的丝绸可不便宜,即便是他以前在莒城的时候,价格也不菲,现在运到这万里之外,其价格就可想而知了。
但是即便这丝绸价格再贵,他也必须出钱买下。这丝绸在北疆可是最好的聘礼。
他儿子林大郎今年已经成年了,想要找一个血统纯正的乾女结亲,丝绸就是必须的。
现在这西域北疆之中,乾人不过三万,乾女就更少了,作为贵族,他必须要给自己的儿子找一个纯血乾女结婚。
至于说妾,那就随便了。要是没有血统纯正的乾女结亲,到时候生下一个黄头发褐眼睛的嫡孙出来,到时候他在贵族圈里可抬不起头了。
在西域北疆,不对是整个西域,任何一个血统纯正的乾女都很珍贵。甚至就算不是血统纯正的乾女,有一半以上血统,或者黑头发黑眼睛胡人,只要能够说一口大乾雅音都是抢手货。
这些年来陛下一直都在将中原一些豪强、勋贵们发配到北疆,这些勋贵中的女子是他们这些人最喜欢的。
虽然因为是坐罪流放,但是实际上到了这里之后,这些勋贵很快就会重新崛起,和他们联姻也是为了增强实力,而且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