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分析速度突然飙升。
一个开车的人,一个在副驾驶准备行凶的人。
没错,目前已知是两个人!
如果说他们只是为了来灭口或者说是接应,那么完全没有必要开着面包车来行动。
目标太大不说还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交通事故,一旦被堵住,他们所有人都逃不出去了。
被围观群众或者步行街当中的保安发现拦截的话,那么他们持枪的事也会暴露,这样对于撤离不利。
所以还不如用小型轿车来的方便,哪怕就算是骑摩托车也会少很多事。
但是执意要开面包车闯入人行道,那就只有一个原因!
面包车里面还有其他的人……
这个时候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车内还有其余的暴徒和凶犯。
另一种可能就是车内还藏着另外一些个被抓过来的孩子或者被拐受害人。
这时候,就要分两种情况来分别讨论。
如果还有一群暴徒,以当时的情况,他们肯定会全部出动,只要有三个人以上他们就会有足够的心理优势,能够对付自己。
罗飞换位思考之下觉得这是唯一可行的安排。
那样一来他们就可以将他们被抓的同伴救走。
至少比落在警察手里要强很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