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
一张小桌板,三把椅子,一盏台灯。
这就是审讯室里的全部物件。
身上散发着些许酸臭味的流浪汉畏畏缩缩蜷在椅子上,害怕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嗯——好臭啊!”一拉开门,吴爱爱就忍不住掩鼻后仰。
“忍忍吧,这都洗了一遍了,不然那味道更难受。”凌霄也有点不适应,其实前天把流浪汉带回来的时候就让他在盥洗室清洁过了,他身上那些馊臭馊臭的衣服都在柜子里捂着呢。
但这里毕竟是动管局不是澡堂子,也别说能洗的多干净了。被抓来的流浪汉啥情况还不知道呢,哪有闲心逸致好好泡个澡?
“姓名。”吴爱爱眉头挤着,使劲往后靠。
“王,王二小。”流浪汉哆哆嗦嗦地说着。
“年龄。”
“五,五十一。”
凌霄抱臂打量着这个自称王二小的流浪汉,不管是从最开始见面,还是这两天偶尔的观察,凌霄都不觉得这个流浪汉是凶手。
在收监的那天显形拍立得拍不出他的原形,这就意味着,他是人类。
当然,人类的身份不代表他不是凶手,现在的证据也没有表明凶手到底是人还是转化者。
“你那件皮衣是从哪儿来的?”吴爱爱问到了正题。
“捡的。”
“捡的?你可真会捡啊,在哪儿捡的?我也去捡几件呗。”吴爱爱哼了一声。
“警察同志,你们一定是搞错了,我,我就是个要饭的,没吃没穿没住,捡个人家不要的东西自己使,哪个要饭的不是这么过的?”流浪汉有点急,他大声辩护道。
“你都坐在这儿了,有什么话老实说,不然,这事儿的后果你可承担不起。”凌霄冷冷地说道。
流浪汉双手抓着头发:“我真的什么都没干啊!那皮衣,皮衣真是我在公园儿口捡的!”
“好,那你什么时候捡的?具体位置在哪儿捡的?”凌霄问道。
“那皮衣……我一要饭的活一天算一天,也没怎么留心,好像,好像得有半个来月了。”流浪汉苦思冥想。
“半个来月?十天二十天?”凌霄追问道。
“差,差不多,我真记不清了。”
“那你在哪儿捡的?”
“就月河公园门口。”
“哪个门?”
“南——南门。”
“南门哪儿?”
流浪汉被凌霄这连珠炮一样的问题问的麻了,苦着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