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吃这一套,驳斥道:“我这是明智之举,你这个胸大无脑的女人懂个屁。”
“有种你以后都别再摸了。”弥莎顿时大怒。
季星火忍不住瞟了她一眼,胸肌确实很浮夸,但是身材太强壮了,一米九的身高比多数男人都要高,如果不看胸肌和脸,简直就是一个大肌霸兄弟,也就夏青禹这种口味奇重的人才会喜欢。
夏青禹立即没皮没脸的讨饶,“是我说错话了,弥莎,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人。”
季星火无语。
他只好说道:“如果这次血战烈度太高,过于危险,我们不用真的拼命,该撤的时候还是要及时撤退。”
“那就好,我可不想送死。”夏青禹松了一口气。
片刻后。
血怒部落的鲜血勇士赫炎出现了,他一露面,全场立即安静下来。
“人都到齐了吧?”
赫炎向一个负责清点雇佣兵的高地人问话,得到肯定的回复后,他没有一句废话:“出发!三天之内,所有人必须都赶到血怒部落。”
说完他带头跳上自己的坐骑,那是一头巨大的恐狼,进化到超群怪物,头上长角,是恐狼之中的狼王。
赫炎手下带领着两千多高地人战士。
人人都骑着六足角马,不过,达到四阶的比例不足十分之一。
三千多人浩浩荡荡离开驻地,穿过天坠崖的街道,顿时引起了行人的骚动,在街边驻足围观。来到天坠崖北边的升降梯,用了一个多小时,全部人才从崖顶到了崖底。
重新集结之后,向北方前进。
血怒部落离天坠崖有一千五百多公里,如果季星火只有自己一个人,青虹全速赶路,一个星界天就能到。
但是三千多人行军,速度不可避免的慢下来。
六足角马胜在负重高、耐力好,性格凶悍不惧战斗,但是速度却不太突出,比青虹要差太多。
第一天,走了将近六百公里。入夜后扎营,休息七八个小时后,进入星夜就继续赶路。
一路上,季星火几乎时刻开启电磁感应,果不其然,经常发现有擅长潜行追踪的不明人,时不时的出现在附近。三千多人行军,根本不可能避开眼线,但这不是自己该考虑的事情。
连续两天前进都相安无事,赫炎带头绕开其它部落和危险区域,离血怒部落的领地越来越近。
第三天。
在星夜之下赶路,即将天亮时,季星火的目光露出惊骇。
“快走。”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