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它的名字和来历?”
宁无恙还在犹豫,要不要用三哥的青龙刀,试试这杆枪的结实程度。
可别像他的武功一样,是中看不中用。
但沈幼初就在现场,这杆枪还是沈幼初送的,万一刀枪相击,把这枪给砍折了,岂不是辜负了沈幼初的一片心意?
此时听说这杆有名字,那必定有来历,知道它为何制成的如此轻巧,就不必再试试刀枪相击了。
沈幼初凑上前来,手指着枪头下方处的流云线条。
“名字就藏花纹里,宁公子你看……”
纤纤玉指像是在作画一般,顺着枪杆往下滑行,掠过宁无恙的手背。
宁无恙看得眼睛都直了。
嗯,真美。
只不过他看的不是枪杆上的图案,而是沈幼初的指尖。
昨晚怎么没发现,沈小姐指甲染的是桃粉色的,白里透粉有种妙笔生花的美轮美奂感。
“宁公子你看,这一块的纹路是个追字,这一块是云字,这一块是枪字。”
沈幼初猫着腰弯到膝盖的位置,指认完三个字。
结果说完也没见宁无恙回复,她抬起头来,双手叉腰,却见宁无恙的目光落在了她的腰上,顿时明白对方在走神,面色微红,假装嗔怪的说道:“宁公子你在看什么呢?不是在看枪的名字吗?”
“啊……这枪的名字确实很精妙,追云追云,花纹是云朵图案,名字也有云字,它的质地也很轻巧,与其他长枪相比,灵动之处确实能以追云概之。”
宁无恙下意识的一番夸赞,听不出真诚,倒有些拍马屁的意味在其中。
像这样浮夸的赞美,可不是宁无恙的风格。
明眼人都瞧出了他的异样。
特别是沈幼初,确信了刚才宁公子确实是在盯着她的手指,而非盯着长枪看,心情变得十分微妙起来。
在宁公子的眼里,我的手比枪还好看吗?
常言道:好枪配英雄。
宁无恙如此不识货……呀,不对,我的手可比枪好看多了。
可若是这样的话,岂不是说明我送的礼物还不够完美?
沈幼初正暗自纠结着,季谨已经从菊香那里拿了兵器库的登记谱,递到了宁无恙的面前。
“这杆追云枪,乃是千年前一位名为云起的将军上阵杀敌所用的佩枪,枪身原本是一块金石所制,原是铜色,韧性极高,刚冶炼成功时还可当鞭使。
后来云起将军用它杀了不下千人,血染成了褐色,云起将军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