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浩却是会英语,逻辑思维强大,个人社交能力也是非常的突出。
两者对比下来,还真是越比越差的远。
沈浩道:“我志在四方,京城乱七糟,我有无能为力,心里是一种煎熬。
还不如眼不见为净,去地方大施拳脚,能做点实事,净一方水土也是好的,也能让一些人过的安生”
冷清秋觉得沈浩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不是那种假大空,心中很是支持。
金燕西可不想离开沈浩太远,这好兄弟对他帮助很大。
追求冷清秋的过程,都是沈浩出的主意。
急忙道:“沈兄去热河吧,那里我爹最大,绝对让你吃香的喝辣的,升官发财小意思”
热河?
天子脚下,直隶省的腹部位置靠内蒙,这不是和冯国璋对着干嘛,不行,傻子才去
沈浩摇摇头道:“太近了,更想去远一点的地方锻炼自己,所以这次就求金兄弟和白小姐的帮忙了”
白秀珠傲娇的哼了一声,哼原来你也是个舔狗啊,舔的还是我。
那我比冷清秋优秀好看。
算你有眼光,不像金燕西那个蠢货。
想到这,白秀珠莫名的有些小开心,美眸笑成了弯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