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有淡淡的佛香味,劳伦斯脑子瞬间就清醒了,一种强烈的恐惧感涌上心头,求生的欲望让他顾不上去检查那口箱子里是不是有钱,他只想逃跑,可是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迷路了!
在下一秒,背后一个年轻男子从墙头跳了下来,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好整以暇的用英语说:“朋友,告诉你一个常识,跟踪的最佳距离是30码,你跟的太近了!”
劳伦斯硬挤出一丝笑容,“年轻人,我只是看您眼熟,想追上了和您交个朋友。”
“是嘛?”张元又笑笑,“还想再给我来一枪?”
就在张元说出这句话时,劳伦斯已经知道瞒不下去了,同时他就掏出了沙漠之鹰,他的掏枪速度极快,子弹已经上膛,保险已经打开,就在下一秒,他就可以把对方打出一个大窟窿。
可是张元比他更快,只见寒芒一闪,一个小小的刀片,在灿烂的秋阳下划出一条完美的弧,弧线的开始是白色,当到中间则映出了阳光的七彩,就象雨后的彩虹,而弧线划过劳伦斯的脖颈,又成了血一样的红。
“再告诉你一个常识,一米的范围内,刀要比枪更有效。”
PS:今天3章,感谢鲜花达到50,大忽悠因为存稿都放完了,正在努力码字,希望以后爆发不止多1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