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不上劲,但慢慢蹬总可以,骑车总比走路快。
何况,他不是真的瘸,只是在南锣鼓巷这一片,需要慢慢骑。
脱离这一片,还不得骑得飞起。
有车代步,以后不管是去城外,还是在四九城逛都更方便。
他决定买车,坐上无轨电车去了百货商店。
那里自行车品牌齐全,款式也多。
两个小时后,王明国骑上打好钢印的自行车回到了南锣鼓巷,把车速降了下来。
主要靠旁人眼里的那条好腿蹬车。
当他把自行车提进院子里,正蹲地上用毛笔蘸水练字的闫阜贵瞧见车轮子。
自行车!
闫阜贵惊讶抬头,见是王明国推着新自行车,立刻一副活见鬼的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