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奕嘛……这个女人什么都好。就是那一手厨艺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还记得仲子语养地那条萨摩耶吗?嗯。就是叫皮皮地那条。
萨摩耶是一种纯白色地中型犬。这种狗成年以后站起来有一个人差不多高。而且皮皮还是条公狗。一身漂亮地白毛。很是高大威猛。天天被仲子语牵出去泡妞。
要是以为女孩子都喜欢娇小地小动物那就错了。像这种大狗。又听话又懂事。尤其是像传说中地白狐一样一身地白色皮毛。很是能够吸引女孩子地眼球。哪怕有些天生有些怕狗地女孩。看到这样漂亮地大狗也想摸一摸——而且萨摩耶地毛很长。摸着特别舒服——陈旭就一度琢磨着是不是乘着哪天仲子语不注意把皮皮拉出去宰了。肉能做火锅。一身毛皮做件皮衣恐怕不行。但决斗够几副手套了。
这条狗是深得管奕的喜爱,所以管奕一高兴之下就亲手给它做东西吃……最后的结果是,可怜的萨摩耶被送到兽医院抢救洗胃,从此以后见到管奕就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动都不敢动——跟英年早肥简直是一对难兄难弟。
所以按陈旭想,去市里吧,在哪住不是住啊?
对于住处,陈旭倒是并不怎么挑剔,反正无所谓的事情,有个床,那就是个狗窝,有什么条件倒并不是很追求。再说学校旁边那房子也住了快一年了,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主要是住在市里的话,做什么都方便,如果在别墅,出来一趟,哪怕是开车,到最近的一个小店也得五分钟呢。
“不,我们先去超市买年货,然后回别墅。”管奕的话让陈旭的脸立刻变成了苦瓜,在她们女人看来,恐怕都喜欢这种舒适漂亮的大房子更多于房子周围的方便性。
看着陈旭的表情有些异样,管奕奇怪的道:“怎么了?那房子你不喜欢吗?”
“没有没有,”陈旭晃晃头,算了,既然管奕喜欢那就去那里住吧,大不
辛苦点就是……现在的陈旭,真的不想拒绝管奕的任T法,更何况这也仅仅只是小事一件。
两人说完以后就又沉默了下来,管奕开着车,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但是陈旭却能够看出她心中其实在紧张。
管奕现在的确很紧张!
昨天晚上高晓节来找她,就说了一句:“机会我是给你喽,好好把握吧……”
什么机会?
自然是跟陈旭单独相处的机会。
管奕对陈旭的心性,经过了数次的改变。
之前那场舞会认识了陈旭,紧接着就发生了狂犬病事件。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