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脚了。
语嫣在手,天下我有,到那时,自己唯一缺少一门高深内家武学的短板便能轻易补齐。
所以,这是系统的恶趣味?真就要自己去践行舔狗的最高境界?
问题是这机会可不好找啊,现在的王语嫣一心扑在他表哥身上,而且有她家里那个恨天下男人入骨的娘亲守着,根本没办法接近认识。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问题是,锄头在手,墙角却过不去。
这大理待着已没什么意义,还是早去江南苏州筹谋为好,至少,可以先行了解一下慕容家与王家在苏州的情况,以免机会出现时措手不及。
想到这,连爬上山顶看下环境的打算都放下了,萧春雨施展踏山河身法,时而飞掠如鸟,时而风驰似电,山川河流,而今迈步从容越过。
踏山河身法,从大处着眼,于细微处反不如凌波微步那般精妙,施展开来,犹如行云流水,借风而驰,一步数丈,并不需要什么内力就能使出,用于赶路逃命,那就一个字:快,委实是杀人放火、家居旅行之必备神技。
萧春雨一路向着东北而行,风餐露宿,不一日,已到大宋境内。
又一日,萧春雨实在是不愿再过野人般茹毛饮血的生活,直奔人烟之处,然而检视自身,才发现系统居然没有给自己分文。
一文钱愁死英雄汉,好在萧春雨可没有做什么英雄好汉的自觉,打听到附近集镇上有一名回乡养老的退仕官员,也有一名生意遍及西南数路的药材商人,当夜便趁月黑风高去二人府上洗劫了一番,立马摇身一变,成了一位风度翩翩的年轻公子。
打劫时,意外发现了二人都有些黑暗的过往,罪证在手,萧春雨又留了分寸,并未多要,那二人虽然有些肉疼,想来也不会声张。
又向东行了二十余日,终于走出了崇山峻岭的地带,地势日渐平坦,山愈少而水越增,人们的口音也变得软糯起来。
这一日,终于到了苏州城外,其时正值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杏花飘香,绿柳垂髫,暖风吹得人如饮美酒,醺醺欲醉。
萧春雨记得慕容家的参合庄在苏州城西三十里的燕子坞,王语嫣所居住的曼陀山庄左右不过离参合庄半九里而已。
想着不久之后段誉便会被鸠摩智掳至江南,一大帮江湖人物也会跑到燕子坞,王语嫣即将在那里惊艳登场,然后便是杏子林丐帮大会后遭遇西夏一品堂,段誉与王语嫣藏身磨坊碰上慕容复。
萧春雨脑子飞速转动,寻找最合适的出手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