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
火已经熄灭,留下一堆白灰。
林霄稍微收拾,早早离开天桥出去找吃的。
在人来人往的城市里穿梭。
慢慢的发现规律。
如果身为流浪儿的他,衣冠不整出现在正规商店门口,亦或者有保安的小区门口。
受到反派命格影响,那些保安、店员、店长多数会严厉呵斥他离开。
渐渐地。
林霄转移阵地。
如果是个普通的流浪汉,在门前晃悠几下。
还可能收到几块钱打赏。
他这妥妥反派一枚,别说钱,就是好眼色都不会给你。
没必要在这种地方受气,以后成长起来,再慢慢收拾他们。
正邪对立,终身搏斗。
既然是反派,有实力自然要反欺负回来。
现在林霄主要在市几个菜市场,物流园里来回穿梭。
有的菜市场有人守着,有的物流园也有人守,林霄绝不进去触霉头。
只去那些哄乱的地方。
接下来几天运气不是特别好。
没有捡到别人刚丢掉的食物。
垃圾桶里倒是有不少饭店老板倒掉的残羹剩饭。
林霄并不会去毫无底线的去翻垃圾桶找这种吃的。
···············
三个月后。
一大早,林霄来到熟悉菜市场寻找吃的。
流浪的这段时间里。
学到很多。
也对这个世界更为失望和憎恨。
人群中,林霄虽然还是穿的邋里邋遢,眼神却坚韧无比。
虽说独自在城市中流浪,形同乞丐一般。
身上的肉却结识许多。
和之前皮包骨比起来,不知道好看多少。
虽然还是瘦。
也不至于瘦骨嶙峋,皮下没有二两肉。
说起为何对世界更失望更憎恨。
是因为有次很想吃口新鲜的肉,路过一家猪肉店门口时。
看到他掉了一两碎肉在地上。
徘徊许久。
林霄手脚麻利的将其捡起来,揣进口袋沾沾自喜。
还没走两步就被猪肉店老板娘喊住。
因为她刚好出来撞见。
至此。
林霄被猪肉铺老两口逮着一顿咒骂,就差没上手。
以至于那个市场的人都知道了他。
之后就再也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