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咱们的家伙事儿都亮出来!”军官喊道。
三个趴在马车上都快要睡着了的机枪组成员赶紧掀开了蒙在加特林上的布。
他们费力地旋转着摇柄,将枪口转向敌人来袭的方向。
军官掏出了望远镜,向远方看了过去。
他能分辨出这些人确实是骑着马,速度也不是很快,不过具体是什么人,还是看不清的。
“来,让他们尝尝机枪的厉害!”军官的撇了撇嘴角,“其他人,上子弹,准备迎击。”
然而,正当军官和他士兵们列好队对这些不知死活的人进行射击的时候,军官突然从望远镜中发现,远处的这些人改变了自己的方向。
他们避开了重机枪的正面,继续前行。
“这些人到底要做什么?”军官皱起了眉头。
他继续从望远镜里观察着这些人的动静。
这些人仍在向前移动,眼看着就要和他们擦肩而过。
军官甚至都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太过敏感了。
突然,一阵“哒哒哒”声划破了荒原的寂静。
随后,便是子弹划过空气的呼啸声。
骑在马上的军官根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被其中的一颗不一定是射向他的子弹,打下马来。
对面这支骑兵队伍,正是陈剑秋放在华雷斯的部队中的一部分,由飞鸟率领。
他们人数并不多,只有一百号人,和维尔托德接近千人的部队不可同日而语。
在陈剑秋的民兵队伍里,他们的射术算不上是最精湛的。
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很壮实。
“快,打完四个弹匣就撤。”飞鸟换了一个弹匣,扣动扳机,对着敌军的方向猛扫了一梭子。
巨大的后坐力甚至让飞鸟在马上看起来有些摇摇欲坠,而他身边的其他人,都已经下了马,在对着那个方向扫。
“这枪劲儿真大,不过好爽。”一个墨西哥士兵半跪着打完了点射,重新上了马。
他们手里现在用的这把枪,便是勃朗宁最新研究出来的一把自动步枪。
严格意义上讲,勃朗宁和马可沁最早合作时改的那把温彻斯特连发步枪,就是一把自动步枪。
不过在陈剑秋看来,那把枪的火力远远不足。
马克沁虽然好,但是毕竟是重机枪,太过笨重了,不太适合骑兵使用。
所以,他需要一把机动性高,但是火力充足的自动步枪。
对于老板的想法,勃朗宁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