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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章 才女许多(2 / 5)

而且两人之间还有一段挺有意思的校园爱情故事,甚至牵涉上了胡适。

两人不久后都考上留美名额,并在美国结识了胡适。

任鸿隽在美国时曾与胡适进行过白话文方面的论战,——关于白话文能不能入诗。

任鸿隽是白话文的支持者,但他认为“白话当有白话的用处,或是作文,或是写,入诗万不可行”。

胡适则坚称:“古文已死,或已是半死。写诗当如作文,白话文未有不可。”

任鸿隽写了几首古诗给胡适看,胡适说他写得一塌糊涂,然后用白话文写了首诗回怼。

虽然胡适写现代诗的水平也着实一般,不过在两人的争论中占了上风。

任鸿隽此后在《留美学生季报》上看到了陈衡哲的两首绝句,立马抄下来寄给在纽约韦莲司寓所的胡适。

此刻的胡适已与美国姑娘韦莲司产生了朦胧暧昧的关系,可惜没敢戳破那层窗户纸。

任鸿隽的笔墨之间颇有炫耀“文言才能作诗”以及对这首绝句的炫耀之意。

但胡适却不相信任鸿隽能写出这种有大唐王维风范的古诗,很快就猜到这首绝句出自陈衡哲。

因为纵观留美学生,有文采的他基本都认识,能写出这种水平古诗的只有陈衡哲。

再之后嘛,胡适就与陈衡哲成了笔友。

胡适曾邀请陈衡哲为《留美学生季报》写文章,看后汗颜道:“我们还在探讨白话文的可行性时,莎菲(陈衡哲的英文名)却已经开始用白话文作文学了。”

此后的几个月两人通信频率很高,似乎都对彼此有一番憧憬。

不过胡适又没有戳破窗户纸。或许是因为陈衡哲“一生不嫁”的誓言;但更因为他像鲁迅一样,被老母亲催着回家与一个此前素未谋面的小脚女人成了亲。

胡适的心中必然对陈衡哲有过爱意,不然他也不会用陈衡哲的英文名字“莎菲”,为自己的女儿取名素斐。——这件事在胡适的日记中自己坦白过。

直到胡适回国娶亲,任鸿隽才敢追求陈衡哲。

此时的任鸿隽在听了李谕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语后,疑惑道:“院士先生,您说什么缘分?”

李谕连忙笑道:“没什么,我是觉得突然见到两位青年才俊,感觉缘分不浅。”

陈衡哲说:“院士先生年纪也不大,在您面前,我们哪是什么青年才俊,最多就是浪荡青年。”

李谕说回正题:“你们进报社多少有些浪费人才,如果愿意供稿我会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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