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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天价合同(3 / 3)

“最大的这份合同,是你和巨人集团签的代言,目前是签了三年,每年3400万人民币,差不多就是500万美元,这个代言费是目前在中国所有的保健类食品中,代言费最高的一个,算是一个天价合同。

它的税率是17%,加上其他的一些杂税和我的商业佣金,你大概能拿到2700万人民币。

其他几家代言,虽然不算大,但加起来也有1200万人民币。也就是说你这次的回国之旅,赚了差不多550万美元。”

“不少啊,你说他们为什么选我做代言,而且还愿意花这么高的代言费?”王大春询问道。

“这也是他们厉害的地方,用你们中国的话来说就是“有舍才有得”。

巨人集团每年把一半的收益都放在广告投放上,据我调查他们今年在你们的朝廷电视台,媒体广告就投了两个亿进去。你的这个代言费,在这个比例下就不算高了。

再说了,他们看重的是你的国际地位,有你这个国际球员的品牌加持。他们产品的品味,在购买者的眼中自然也有所上升。

况且我看中的并不只是这笔代言费。更加看重的是他们这种“狂轰乱炸”式的洗脑宣传。

按照他们目前这个宣传量。我可以断定两年之内。在中国最少有80%以上的人都会知道你是谁。到时候你的名气就不是现在可以比的了。”弗兰克向王大春解释完毕。

“你说的是挺有道理的,但是我害怕,过了两年之后。国内的人不一定记得我叫王大春,但可能会叫我“脑白金”。”王大春说道。

“………好了,我们不说广告的事情,说一下你礼服的事。”弗兰克继续转移话题。

“我有那么多西装,不用再做礼服了吧?”王大春不耐烦的说道。

“西装是西装,礼服是礼服,这是两个概念,再说了,我的订婚礼上你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设计师我已经请好了,你只需要过去量一下身材就可以,多简单!”弗兰克的语气非常强硬。

“好啦,我做礼服好吧!但能不能别让我当花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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