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就有人送纸。”
“好锤子,我喜欢自己带纸。”
“那换家买呗。”
“但我喜欢他家的东西。”
话题再次被扯回日常,我也如往常一样独自吃着看着,仿佛周遭的一切都与我毫不相干。
吃完饭后接着又是加班,通常从七点加到九点,前些天比较忙的时候除外。我并不讨厌加班,因为加班有一点五倍工资,不过,像我这样想的还是少数,大部分人都还是讨厌加班的,比如八云和超哥,每到加班就会变得唉声叹气,就像刚才的饭里被人下了药,得知自己命不久矣了一样。
加班结束,超哥又恢复到了神采奕奕的状态,并主动提出去吃点东西。
“走,老八光仔,去搓一顿,我请!”对此,我当然不会拒绝。
踩着蓬松的雪地,我们一路来到了一家客人稀疏的烧烤摊,点了些小串和啤酒,没有废话就吃了起来。超哥每喝两口就会和八云碰一个,我因为不喝酒,所以就只是一直默默吃着烤串。
“昨天我剪脚趾甲,剪着剪着突然抽筋了,然后我刚把脚放下,XX又麻了!那酸爽,XX地绝了!”
超哥说的我也经历过,不过其实还好,单是抽筋的话反倒更痛,又麻又抽反倒没那么痛。但我并没有把我的想法说出来。
“抽筋是什么感觉,我从小到大还没经历过呢。”八云说。
“你不会想经历的。”
吃烧烤时,我总会时不时地留意周围人的目光,八云和我都是那种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愣头青的角色,而超哥又是个抽烟喝酒的中年男人,配上他那偶尔流露出来的无奈之情,我们看上去就像是在为老大哥接风洗尘一样。
不过事实证明,这一切都不过是我的臆想,旁人只会在意桌上的美食对不对胃口,根本不会在意旁边的是人是鬼。
吃饱喝足后,我们总算分道扬镳了,没有任何寒暄,因为知道明天会再次见面,也没有任何留恋,因为知道下次还会再有。
重新回到阔别许久的温暖大床上,我很想就这样直接睡觉,但睡不着,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一直有失眠症,一到晚上精神就会变得亢奋,除非像之前那样累到极致,不然不存在倒头就睡。洗完澡后,我又玩了几个小时的电脑,不过看的都是和做游戏相关的内容。
虽然进入游戏公司很大原因是我没其他更合适的选择,毕竟让我这种人去跑业务接客啥的,想想就不太现实。但我自身其实还是挺喜欢游戏的,也很想做一款属于自己的游戏,当然,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