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此时已经完全进入到了自己的“状态”中。
鹰之眼开启,他观察着周围的一切,一颗小草,一块沙石,一滴血迹,包括死者尸体上的部位,他一丝一毫都没有放过。
“通过观察,首先我可以确定这里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而只是抛尸现场。
死者在死前遭受了极其残忍的折磨。
死者的头发是被凶手薅掉的,头皮完整,但头皮上无数猩红的小点,证明死者的头发很有可能是被人一根一根薅下来的。
正常人大约有十万根头发,就算发量稀疏,像死者这样年轻的少女头上至少也有几万根,这是一个又大又耗时的工作量,所以凶手根本不可能在这里作案。
死者的胸部被割掉,脸部被划了数十道,指甲被全部拔掉,通过这些伤害方式,说明凶手对死者的恨已经达到了伤天害理的地步。
死者两个手腕上都有很深的勒痕,这说明死者死前是被人绑在某个架子上的。
刚才我在掰开死者口腔的时候,我发现死者口腔中除了血水,还有几颗咬碎的牙齿,我怀疑死者在遭受这些痛苦的时候,都是在清醒的时候完成的。
假如我是凶手,既然我对死者恨意滔天,我会在死者面前放一面镜子,让死者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头发一根根被揪掉,脸被一刀刀划伤,胸部被割掉,以此用来发泄自己对死者的愤怒。
从行为上说,死者是个变态,而且是一个心理素质极高的变态。
从心理学的角度推断,能让一个人对一个女孩产生如此大的仇恨,情杀的可能性最大。
由于女孩曾受过侵犯,可以判断凶手大概率是个男性,擅长用刀,职业医生或者厨师的可能性最大。”
无缘无故就想杀人的,也有,那是精神病。
但凶手杀人、抛尸做的如此无可挑剔,绝对不是一个精神病能做到的。
警察破案,就是在做一个减法。
确认死者身份,通过搜集到的线索,分析出凶手杀人的动机,抽丝剥茧,一步步找到真凶。
而此时叶晨通过现场的情况,都已经快推理出结果了,这让众人都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我们还等着看叶晨第一次出现场,蹲在一边哇哇大吐呢。
结果,你快把案子都给大家分析完了。
查案,有这么简单吗?
其实通过现场的情况,大家回去仔细研究一下也能做出叶晨的判断,但像叶晨这种新手,来到现场,观察一会儿,就把凶手的犯罪过程像拍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