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见色起意?
他这是一见钟情。
当得知过了这个田砊,便是林千雪家的时候,程诺苦哈哈的将背篓,稳稳的放在田砊上边,摆了摆手云淡风轻道:“好了!就送到这里,免得被其他人看到,会对你这个女同志有影响!”
说完。
程诺忍着劳动过后的不适,头重脚轻且双腿打着摆子,轻飘飘的朝家里走去。
“他叫程诺!?”
林千雪看着程诺的背影,嘴角微微上扬,好看的眼睛眯成了月牙儿状。
之后一段时间。
程诺几乎每天都在林千雪家的周围转圈圈,遇到需要帮助的,他第一个冲上去,甚至还有些嫌弃林千雪干的活太少,导致他的用处也降低了许多。
直到有一天。
林千雪喊住了他,“阿诺哥,你帮我干活,还给我大白兔,我嫁给你做媳妇好不好?”
“好!”
反应过来的程诺,咬着牙绷着微红的俊脸,认真的答应了林千雪。
双方大人本就有意,两人在相处一段时间后,很快就领到了像奖状一般的结婚证,结婚之后也是在回门的时候,程诺来过一次林姨家。
从真正意义上来讲。
此前的程诺,对千雪娘家不算热情,大多是出于礼貌的点头之交,用当初程诺的话来讲,“我是高材生,我跟你们这些凡人玩不到一块!”
这些他只是装在心底。
从来都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所以他的人缘不差,但绝对不算好,因此他没有几个合得来的朋友,是一个都没有。
“林姨!”
程诺拧着鸡鸭,含笑道:“我们其实也没带什么东西,和空着手差不多,再说我们也好久没来看您二老了!”
“真是个懂事的孩子!”
林姨闻言也不再提这个,只是道:“快进屋,下次过来不准带了,就当这里是自己家!”
“都听您的!”
程诺从善如流,在路阶上擦掉了鞋上的泥巴,跟着林姨朝院内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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