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自然的跟耳机对话:
“老王,我到北门了。”
很快,耳麦里传来老王的声音:“好,你先原地待命,如果发现可疑目标,不要轻举妄动,这次犯事的血裔很危险。”
“嗯?”
“她疑似拥有某种喜好吸食鲜血的诡神基因,这类群体很凶残,你如果发现了就立刻联络我,我会过来支援你。”
“好的,没问题。”
路泽坐在路边的公共长椅上,拿起一份报纸挡住脸,忽然思绪翻涌,振奋的问道:
“对了,之前忘记问了,这次目标犯罪严重吗?我如果把她打残……额,打伤的话,不要紧吧?”
电话内,老王的声音明显一顿,好几秒后才强忍着惊骇的语气:
“你…该不会打算挖人眼珠子和腿吧?!”
“哪有。”
“别别别,人家犯事不重,顶多关几天小黑屋!”
“啧,老王你把我当什么人,我就是好奇问问。”
“你明明很失望的语气!”
电话另一头的老王惊了……自己到底招了个什么妖魔鬼怪进执法者?!
时间流逝,日光渐渐攀至正上方。
广场的人流量基本会在中午点抵达高峰,购物和吃饭的人挤在一起,运气好点还能看见如长龙般的队伍。
路泽把报纸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默默观察从眼前走过去的人以及车辆。
老王在分头行动前,有发过来一张照片,是侦查同事悄悄拍到的偷拍照。
照片拍的仓促,只有模糊的侧脸:
皮肤白皙,下颚线条完美,唇瓣丰润,仅凭半张脸也能看出来是个美艳的少妇。
像这种有记忆点的女人,应该很好认才对,不太可能是错过了,迟迟没有出现大概率是不在北门……
路泽深刻意识到自己不是当特务的料,等了一个多小时就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他把口袋里的兔哥拿出来,悄悄放在手心里,又把手机里的照片给它看:
“兔哥,帮我盯着外面,如果看见这个女人就告诉我。”
兔哥虽说是个傻子,但其实是有眼力见的傻子,认个人对它来说轻轻松松。
“叽叽。”
收到指令,兔哥从路泽手指缝里钻出一颗兔头,认真又胆小的四处打量。
路泽则是想趁这个时间,去隔壁金拱门买个汉堡充饥,大清早出来到现在还一点东西没吃。
然而,他刚从长椅上起身,虎口突然一痒……是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