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愠怒,只淡淡地说:“眼神不好,脑子倒是清楚。翌辰,你说如何?”
另一男声响起,语气十分散漫随和,带着一点玩世不恭:“则轩,不过是个小乞丐,你怎么就计较上了?”
方才没有注意,原来这公子还有同伴?阿丑微微抬头,一抹杏色袍角映入眼帘,金丝暗纹绣着三爪金龙。三爪金龙非等闲人可用,方才那蓝衣公子都只是波涛暗纹,如此说来,这个人,比蓝衣公子身份还要尊贵,三爪,不是郡王就是亲王世子了。
一番权衡利弊,那个蓝衣公子似乎不是好说话的,而这杏衣公子,听语气明显亲切随意许多,身份又更高贵,谁是救星,顷刻见分晓。
阿丑又是一个扣头,方向大半对着那杏衣公子而去:“草民并非有意冲撞,还请两位公子恕罪。”
关于草民这个自称,实在是阿丑想不到其他更合适的。若是说一句民女、奴家或者妾身之类如此柔化的自称,再看看那张骇人的脸,连她自己都觉得可怕。
不过,这个杏衣公子,会像他表面上看起来那样随和,劝蓝衣公子饶恕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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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出自《王孟英医案绎注》,清·王士雄著
[2]红苕: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