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盟国的占领行动必须建立在美国版图完整的基础之上,即盟国分区占领不是为了肢解美国,只是为了减轻中**队的作战压力,所有盟**队都得服从占领军司令部的指挥,而不是服从本国政府指挥,占领军司令部则由中国组建。
必须承认,谈到这个地步,这已经是最好的折中方案了。
在黄瀚林态度坚决的情况下,绝大部分盟国都放弃了肢解美国的想法,而且也只要中国不肯让步,就没有任何人能够肢解美国。事实上,也有很多盟国首脑认识到,肢解美国不会有任何好处。更重要的是,在国家赔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肢解美国给任何一个盟国都无法带来直接好处。原因很简单,之前大多数盟国支持肢解美国,就是希望通过占领区获得国家赔偿。既然已经放弃了国家赔偿,就没有理由肢解美国了。此外,要想使民事赔偿兑现,就得保证美国的完整性。
也就是说,到这个时候,盟国要求占领美国,实际上只是一种政治要求。
说得简单一些,就是让盟国首脑之后,能够给议会、给民众一个交代,并非想要从中获得直接利益。
不管说,在美国接受由中**队成立的占领军司令部指挥,也说得。
搞清楚这一点后,黄瀚林才表示,可以让盟军分担占领任务,但是得首先成立占领军司令部。
这下,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划分占领区,以及确定各个盟国的出兵数量。
事实上,划分方式非常简单,即按照美国的州来划分。
美国总共有五十个州,除掉阿拉斯加州与夏威夷州,美国本土有四十八个州,外加华盛顿特区。
后来,华盛顿州、俄勒冈州、加利福尼亚州、蒙大拿州、北达科他州、明尼苏达州、密歇根州、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得克萨斯州、弗吉尼亚州、夏威夷州与阿拉斯加州由中国占领,佐治亚州由约旦、科威特、卡塔尔与巴林占领,其余三十六个州,由三十六个盟国各自占领,欧洲联邦分到的是缅因州,华盛顿特区在名义上由盟军共同占领(后来也是占领军司令部所在地),实际上由中国与欧洲联邦共同管理。战后的美国,依然实行联邦制,各个州拥有较高的自治权,联邦总统、联邦议会议长、联邦政府高级官员、以及各个州的州长在选出之后,都得由占领军司令任命。说得简单一些,占领军司令就是美国总统的总统,拥有最高管辖权。显然,占领军司令只能由中国上将担任,只是在占领军司令部,设了一个盟国联合参谋部,由四十个盟国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