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获得规模的优势,也就只能在单位战斗力做文章。
说得直接一些,在舰队规模不如对手的情况下,海军需要更先进的舰载战斗机。
当然,海军单独研制舰载战斗机,就另当别论了。
到二零四九年底,成飞与民营集团完成了工程实施阶段的工作,分别制造了十一架与十三架原形机。
紧张的对比试飞工作随即展开,双方都在试飞期间对原形机进行了改进。
严格说来,民营集团的方案更加先进,而且在试飞中取得了更好的成绩,得到了空军试飞员的肯定。可是最终,空军把合同给了成飞,理由只有一个:民营集团不具备大规模制造先进战斗机的经验,很难保证工程制造阶段的工作能够顺利完成,而且新式战斗机的成本控制也不够理想。
当然,空军没有因此否定民营集团方案的先进性,还给了一份补偿合同,即由空军资助继续进行后期研制,完善总体设计。说得简单一些,如果成飞集团在工程制造阶段遇到了麻烦,空军还可以走回头路。
事实,这也是中美双方在开发第六代战斗机时遇到的主要问题。
要知道,第五代战斗机问世也才十来年,技术进步幅度并不大,因此在第六代战斗机采用了很多具有超前性的技术装备,很难保证在工程制造阶段达到实用程度,也就存在难以克服的技术风险。
当然,不管怎么说,第六代战斗机必将成为下一场战争的天空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