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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便宜女儿何雨水(2 / 3)

“没事的,爸,你也吃,可好吃了。”

何雨水冲他露出灿烂笑容,又自顾自的玩她的橡皮筋去了。

何大清见状,忍不住摇了摇头。

这丫头,今后得好好管教才行。

坑哥没事!

可千万不能坑爹啊!

既然顶替了何大清的身份,对于多出来的便宜儿女,总也要尽点心,别让他们长歪了。

想着这些事,何大清提溜着网兜进了屋。

他家总共有两间房子,中院最好的正屋,以及旁边一间耳房。

不是分配的,而是祖上传下来的。

当年何大清他爷爷那一辈,在谭家当杂役,因为勾搭上了小姐的丫鬟,帮着说了些好话,也就顺利的从杂役升级成了学徒。

也是从那一辈开始,何家攒了些家底。

到民国时期,靠着积蓄,就在这四合院里,买下两间房,安家落了户。

传到何大清手上,已经是第三辈了。

因为没有土地耕种,之前也都是受雇于一些饭店酒楼当厨子,所以国家成立后,定成分时。

何大清被划分到了雇农这一类。

想到这,何大清忍不住有点庆幸。

眼下这个成分虽然看不出什么好来,但等到风暴来临时,这“雇农”的身份,就是最好的护身符。

要知道,在战乱年代,酒楼不景气时,他没活干,还摆摊卖过包子。

傻柱之所以被叫傻柱,就是因为在他小时候,有人要抢包子,他抱着笼屉跑了一条街。

好不容易保住了包子,最后却被人用假钱把包子给买走了。

打那以后,何大清就叫他傻柱。

从摆摊这一点看,他其实也是可以被划分到私营经济那一拨的。

要是被定了那成分,等到风暴来临时,那他就有罪受了。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以后还是要多叮嘱傻柱几句才行。”

“今后别跟人说自家卖过包子,只说是受雇于别人,帮着卖的。”

何大清把这件很重要的事给捋顺后,开始打量起眼下的居住环境。

中院正房!

放在民国或者清朝时,那是家里老爷住的屋。

自然也是全院最好,最宽敞的一间房。

整间屋子约莫有六七十个平方,被隔成了两间。

一边当成客厅,一边当成卧房。

他和傻柱就是住的这屋。

何雨水那丫头,则睡旁边的耳房,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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