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的,爸,你也吃,可好吃了。”
何雨水冲他露出灿烂笑容,又自顾自的玩她的橡皮筋去了。
何大清见状,忍不住摇了摇头。
这丫头,今后得好好管教才行。
坑哥没事!
可千万不能坑爹啊!
既然顶替了何大清的身份,对于多出来的便宜儿女,总也要尽点心,别让他们长歪了。
想着这些事,何大清提溜着网兜进了屋。
他家总共有两间房子,中院最好的正屋,以及旁边一间耳房。
不是分配的,而是祖上传下来的。
当年何大清他爷爷那一辈,在谭家当杂役,因为勾搭上了小姐的丫鬟,帮着说了些好话,也就顺利的从杂役升级成了学徒。
也是从那一辈开始,何家攒了些家底。
到民国时期,靠着积蓄,就在这四合院里,买下两间房,安家落了户。
传到何大清手上,已经是第三辈了。
因为没有土地耕种,之前也都是受雇于一些饭店酒楼当厨子,所以国家成立后,定成分时。
何大清被划分到了雇农这一类。
想到这,何大清忍不住有点庆幸。
眼下这个成分虽然看不出什么好来,但等到风暴来临时,这“雇农”的身份,就是最好的护身符。
要知道,在战乱年代,酒楼不景气时,他没活干,还摆摊卖过包子。
傻柱之所以被叫傻柱,就是因为在他小时候,有人要抢包子,他抱着笼屉跑了一条街。
好不容易保住了包子,最后却被人用假钱把包子给买走了。
打那以后,何大清就叫他傻柱。
从摆摊这一点看,他其实也是可以被划分到私营经济那一拨的。
要是被定了那成分,等到风暴来临时,那他就有罪受了。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以后还是要多叮嘱傻柱几句才行。”
“今后别跟人说自家卖过包子,只说是受雇于别人,帮着卖的。”
何大清把这件很重要的事给捋顺后,开始打量起眼下的居住环境。
中院正房!
放在民国或者清朝时,那是家里老爷住的屋。
自然也是全院最好,最宽敞的一间房。
整间屋子约莫有六七十个平方,被隔成了两间。
一边当成客厅,一边当成卧房。
他和傻柱就是住的这屋。
何雨水那丫头,则睡旁边的耳房,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