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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引而不发(1 / 7)

仕官 落魄三哥 6012 字 2021-06-06

“……按照市委市政斧以及上级司法机关的指示精神,我局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共化解较大、复杂矛盾纠纷8000余件。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民生取向,全市共办理较**律服务事项1300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

与上午在老干部局调研一样,田文建跟司法局干部一起在食堂吃了顿简单的午饭后,就来到三楼会议室开起了座谈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老干部局局长付文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利芸等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各局委办领导都回去了,前来陪同田文建调研的是分管公安、司法工作的常务副市长陈彪,以及市政斧法制办主任李小稳。

司法局刘局长汇报的眉飞色舞,把1998年到现在的成绩,如数家珍的一一道了出来。很可惜光谈成绩,不提缺点的汇报,田大书记根本没兴趣,甚至对司法局的工作还有几分不满。

一个工农业总产值近百亿的经济大市,居然仅有六名律师,其中五位还是检察院和法院退下来的检察官或法官,另外一位还兼任着花州律师协会临水分会主任。

至于他如数家珍的那些成绩,也都是建立在收费基础上的。墙上那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司法部《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暂行规定》,结合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制定的收费办法写得一清二楚。

解答法律咨询,每人每次收3元;代写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及其他一般法律事务文件收10元;审查、代拟合同每次30元;法律服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每月收费100-500元……诸如此类的条款,不一而足。

令田文建倍感无奈的是,对于收取的费用如何分配,也有着明确的规定。自收自支的法律服务所,除用于支付工作人员的报酬外,剩余部分的10%上缴乡、镇人民政斧,50%作为事业发展基金;25%作为奖基金;10%作为集体福利基金;5%作为后备基金。

全额管理差额补助的法律服务所,须将收入的50%上缴乡、镇人民政斧;50%用作发展事业基金。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由乡镇人民政斧支付。

与高额的律师费相比,这样的收费标准的确算不上什么。可无论司法局还是乡镇司法所都是政斧部门,经营和管理奇妙的结合在一起,让司法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想到这些,田文建干咳了两声,一边示意刘局长不要再汇报了,一边紧盯着有且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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