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因该是做好治安员来找你的准备,为了不让你说漏嘴,那些人也没告诉我他们是怎么陷害凌彬的。”
“这,我该怎么准备?”陈寺丞瘫坐在沙发上,正在他思考如何去应付治安员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什么事?”陈寺丞有些恼火地说道。
“陈导,不好了,凌彬的工作室发出了一条公告。”
“公告,什么公告?一个工作室发公告不是很正常。”
“他们在公告上发了一份合同。”
“合同?”
“对,就是那首《体面》的版权转让合同。简单地来说,童小姐拥有大部分使用歌曲的权力,但唯独没有影视剧的使用权。”
“这又怎么了?”
一个创作者给影视剧投歌,也不会将使用权让出来。而是在影视剧一方同意使用的你歌曲,然后再跟创作者或者说是版权拥有者商谈,确定好价格,签好合同后,才能共使用他们的歌曲。
这本是很常规的操作,就算没有转让出使用权又如何?只能证明凌彬还惦记着版权使用费,并不能证明他不想给《京城爱情故事》投歌。
“童小姐虽然没有影视剧的使用权,但她却能享有这部分的收益。”对面的人简单地解释道。
……
就在这时凌彬工作室的微博下面也来了不少围观的群众。
“有没有吊大的解释一下?这份合同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怎么没看懂呢?”
“简单地说就是凌彬已经将这首歌的大部分使用权和所有收益权都转交给了童莉雅。”
“不就是歌曲的转让合同吗?怎么了?无非就是说这首歌不会由小美娜唱了。”
“有没有人发现,童莉雅拥有歌曲的所有收益权,但唯独没有影视剧的使用权。”
“这又能说明什么?”
“童莉雅可是《京城爱情故事》的女主角。”
“这又怎么了?”
“楼上的笨死算了。如果大彬哥想给《京城爱情故事》投歌,那么为什么不直接把所有版权交给童莉雅?非要攥着影视剧的使用权?而且影视剧的收益权也已经给了童莉雅,大彬哥就算留着使用权也得不到任何的收益。”
“楼上说的太墨迹了,简单地说就是告诉童莉雅除了《京城爱情故事》其他的影视剧你随便用。”
“没错,大彬哥根本就不想给《京城爱情故事》写歌,是他们剧组在蹭大彬哥的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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