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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四十倍的收益(2 / 5)

金光华解释道:“嗯,唱片是他们的主业,也兼做电视剧电影的音像发行。他们是国有企业,比较看重我们《恰》剧的宣传教育意义。中唱的开价是8万一集,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很有诚意了;至于梅亚,他们的开价是7万一集,我和周大哥选他,是看重了梅亚的海外发行能力,不过听他们的语气,似乎觉得我们的《恰》剧偏于主旋律,海外发行有难度。”

海外发行?秦天柱对《恰》剧还没这种指望,现在还不到走出去的时候,这种题材的剧也不适合,他自然而然的把梅亚排除了。

“就中开文化吧,反正他们出价最高。”

秦天柱选中开文化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另一个记忆中听过这家公司的名字,似乎投资拍摄了不少电视剧,后来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音像出版商。既然这样,就没必要因为人家是新公司而有什么顾虑了。

金光华听他选了个出价最高的商家也没什么奇怪,他自己心中也偏向中开文化,多选几个也是供秦天柱来取舍。

“对于回绝的商家可别得罪了,面上的关系要维持好。尤其是中唱,以后我们公司如果涉及音乐领域,说不得还要合作的。”

金光华笑道:“我的秦大少诶,这种事还需要你来吩咐吗,我做市场的,自然会做周全。”

秦天柱想想也是,确是自己多嘴了。音像版权的事敲定,接下来就是决定《恰》剧第二轮播映权的买卖了。

事实上,《恰》剧第一轮播完没几天,朝廷台的韩主任就向梅花公司打来电话,询问第二轮播映权的事情。随着《恰》剧所引起的话题在全社会的扩散和沸腾,大量的观众向朝廷台打来电话,希望朝廷台重播《恰》剧,毕竟《恰》剧刚播出时没怎么宣传,好多人都错过了开头几集。尤其是寒假快到了,许多学生观众都希望完整再看一遍。

这些社会上的呼声,搞得朝廷台很被动,他们后悔当初怎么就和梅花公司签了这么个只能播一次的“霸王条款”,现在想重播,还得向梅花传媒再买一轮的播映权,这可真让韩主任感到肉痛了。

是真的感到肉痛了,虽然《恰》剧在朝廷台创造了可观的收视率,但朝廷台也为《恰》剧付出了相当可观的购剧款,要知道,朝廷台自己制作的大剧《水浒传》也就花了三千多万元。

这一肉痛,给梅花传媒的报价就比较“节约”了,每集20万,朝廷台不觉得自己的报价有低得多么离谱。以往,这个价钱买部小制作电视剧的一切版权都没有任何问题,也就是《恰》剧,朝廷台才给出这么有诚意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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