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住不好吗,但现实是真做不到啊!
所以,匈奴在草原上的战争往往以野战为主,而只要进入阵地战的模式,匈奴手上的资源很少能支撑一年时间,甚至有时候连半年都无法支撑。
因为他们战争时一般都会驱赶牲畜作为粮食,等到这些牲畜把附近的草地吃光,那自己就不得不撤退了。
不然等到这些牲畜全部死亡,那匈奴人会死得更多,毕竟抢劫也是要讲成本的。
“半个月……最多一个月之内攻克河套防线,否则河套地区想要拿下来真的太艰难了!”
兰明乎亲自走过从临河到咸阳的道路,非常明白在城墙保护下,想从汉人手中把河套地区夺回来会多么艰难。
尤其这里是从一个国家的统治中心直达前线,这样的动员能力肯定是最有效的。
“左谷蠡王,您的脸色看起来好差!”看到兰明乎的样子,摩尔斯不由道:“可是因为旅途疲劳,有些水土不服?”
“没事,只是想到些东西而已!”兰明乎摇摇头,对摩尔斯道,“我从未见过这般富饶的土地,大汉的富庶真出乎了我的想象啊!
听到这话,随何脸上露出几分理所当然,说道,“这才到哪!继续走,等你见到咸阳,才知道什么叫做富庶与繁华。”
而越向咸阳走,所处的地区自然就越繁华,兰明乎的目光也越明亮。
毕竟就算匈奴三年一届的祭祀盛会,也很少能看到这么多的人。
但现在在咸阳这个城市,目光所及仿佛都是人一样。
他们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阳光与憧憬,这股说不出的生机勃勃与匈奴牧民的死气沉沉截然不同。
仿佛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在奋斗,而匈奴的牧民不过只是为了活着。
所有匈奴来的人,看着眼前的繁华都有几分乱花渐欲迷人眼。
在咸阳这里不论什么他们都能找得到,这是在大草原长大的他们全然没见到过的景象。
“这里的人这么多,这咸阳到底有多少人?”兰明乎忍不住的开口问道。
“不清楚,不过至少超过五十万了!”随何随口回答到,“因为如此,大王决定迁都,把人口分流出去,因为这个城市所能承受的极限已经到达了。”
“五十万吗……”兰明乎有几分恍惚,因为现在纯粹的匈奴人有没有五十万都还是疑问,但大汉这么一座城市,便是已经超过了五十万人了。
这差距,比兰明乎自己所想象的要更加的大。
兰明乎决定要借助这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