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工人放工资,无法及时地更换老旧设备,也无法扩大生产规模,更不可能生产出更多,更好的武器装备来。压价就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在压价的同时,海军还得尽量让供货商意识到,他们可以通过别的办法。包括海军,以及帝国政府地一些帮助获得实际的利益。这样,就能够形成共赢的局面,最终双方都获得好处,并且保证双方都能够正常的展下去。
因为这其中已经涉及到了一些由政府来决定的事情,比如原料供应价格。机床的维护价格,乃至税收优惠政策等等。谈判在进行了不到十天后就暂时停止了,谈仁皓也在这个时候回了一趟舟山,从聂人凤那里得到政府的最终态度。到十一月初的时候,谈仁皓再次回到了哈尔滨,这次他是带着政府的“礼物”回来的。在聂人凤地支持,以及严定宇也提出了相应的办法后,薛希岳相采纳了部分有效的,或者说对政府来说没有什么损失的提议。重新打开了谈判的大门。
相对来讲,第二轮谈判就要容易得多了。到十一月七日。海军先与哈飞达成了一揽子协议,这也同时给其他的几家主要厂商出了明确的信号,如果他们再不做出实质性的让步,以及最终的决定的话,那么就很有可能在27年度失去海军的订单。
这份与哈飞的协议内容是相当复杂的,海军甚至还安排了几个法律专家来做鉴定,以确定其中没有法律漏洞。当然,最终双方都感到很满意。
哈飞保证在27年度,将提供给海军的所有飞机,以及配套的零备件地价格降低两到五成,这主要由具体型号的飞机中哈飞地自己的生产比例来决定的。其中最关键的有两种作战飞机,一是“鹏”式重型轰炸机,其单价将降低三成,而且还有进一步降低单价的空间。二是“游隼”式战斗机,因为海军搞定了“风2o”动机产权问题,由哈飞直接生产这种动机,而不再需要向沈飞购买,所以价格降低了一半。
海军也向哈飞做出了承诺,在27年度,哈飞将优先获得战略原料,包括铝材,橡胶,钢铁等与飞机制造业密切相关的原料。另外,哈飞还将优先获得电力,以及水资源分配,以保证工厂能够全运转。第三,政府将减免哈飞工人三分之一的个人税收,以提高工人的实际收入,同时哈飞如果能够按照合同完成海军的订单的话,政府还将部分减免哈飞的企业税收,这算是一种奖赏吧。
在海军所有的承诺中最重要的不是这些优惠条款,而是海军将保证为哈飞推销他们的飞机,包括“鹏”式重型轰炸机,“游隼”式战斗机,以及很有可能在27年底完成设计与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