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跳下了正飞驰的吉普车。
“团长”我听到了战士们的叫声,但没有哪辆车敢停下来。他们不敢违抗我的命令,同时也不敢拿老总的安全开玩笑。
同时我的做法实在也是必要的,一是吉普车里也许还会有幸存的战士需要我帮助,二是金秋莲现在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物,她知道的太多了,包括老总前进的路线都不难推测出来。是个聪明人都知道,这时绝不能容许她有时间把这个情报报告给伪军特工队。
当然,这并不是跳下车查看情况的目的。我得承认,这时的我有些假公济私了
在路边打了两个滚减缓了由吉普车带来的惯性,我一个翻身就举着步枪猫着腰朝金秋莲的位置摸去。
我前进得很小心,因为我不敢确定金秋莲是否会在看清楚形势后下狠心杀我。毕竟之前我已经对她起了杀心,任何人都有理由杀死对方保住自己的性命的,特别是在这战场上。
这时的我不禁有些庆幸,还好那名司机及时转向让我没来得及开枪,否则的话,我也许会愧疚一辈。即使我的理由很充分――那是为了保护老总。但亲手杀死自己所爱的人和爱我的人,那种感觉是没有人会体会得到的。刚才我几乎就要走上了这一步
用步枪轻轻的挑开了挡在面前的茅草,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的缓缓朝前移动。我很清楚金秋莲的本事,如果让她发现了我位置并且有心杀我的话,只要一发子弹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在现代的电视剧里常常会有这样的一个场景,主人公在听到枪声时才开始翻身打滚,竟然还可以成功的躲过敌人射来的子弹。当然,这样的事只有可能存在于小说或是电影里,有在战场上混过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原因很简单,声音的速度只有340米/秒,而基本上所有枪械射出的弹头初速都要大于声音的速度,比如盒子炮的初速425米/秒,三八大盖的初速765米/秒,而m1步枪的初速则为865米/秒,比声音快两倍还不只。这也就是说,当对手朝我们开枪的时,只有在子弹进入我们身体之后,我们才会听到枪声。当然,这是在你还没死的情况下才能成立。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保住性命,绝不是相信自己的反应能力会快到听到枪声时还来得急躲避,而应该是利用所有可以利用的掩蔽,尽量少的暴露自己的要害,尽可能的不发出任何声音。这使我不得不认真的观察脚下的每一步,避免踩断枯枝或是别的可以发出声响的东西。
几分钟后,吉普车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一个车前灯还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