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各有各的特色。
林雪嘛,心机似乎重了点。知道耍小手段、小花招,比如她有办法让别人跟我比枪法,即达到了过山的目的,又趁机知道了我的枪法,再比如说她最后与我分别的时候,还懂得一语双关,借着与李平各道别把要说的话跟我说了,甚至事先还准备好了纸条,趁和我握手道别的时候把纸条塞在我手里。我想,这该是跟她出身于一个政治家庭有关吧平时耳孺目染总是会学会一些的。
反观金秋莲,虽然实战经验比林雪多得多,经历的苦难也多得多,但却像是一个小孩似的天真无邪。而且我觉得,她在战场上之所以怕了,不是因为她怕死,而是受不了那么多的人死在她的身边,死在她的面前。这对于她来感情上是很难接受的。这该是她自小跟爷爷在山里打猎养成的性格。
如果要在她们两人中选择一个,我会选哪一个呢?
我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伸了个懒腰就朝林子外走去。这个问题,如果是在现代时的我,也许会很纠结,也许还会感到自豪。有两个女孩子同时喜欢我,而且都是美女,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
但是现在,我却不愿意为这个问题而烦恼。
不是有首诗吗?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这首诗曾一度被大学中的我奉为经典,甚至也想当然的把爱情的地位放在生命之上。那时的我,没有经历过战场上的生生死死;没有尝过时刻被死亡威胁着的滋味;更没有在陷入敌人的包围中奋力拼杀,只为了让自己能活下来
所以,那时的我多愁善感,也会为情所困,这都情有可原。但现在的我不会了,因为我经历过这些。
有句话说得好,很多东西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会知道它的可贵。生命也是一样,我们拥有它的时候,很多时候都不觉得它重要,甚至觉得活着没意义。只有在到了濒临失去的时候,才会真正明白生命有多重要。
爱情,不是生命的全部,更不会比生命宝贵,它只是生命的一部份
所以在这一刻,在这随时都有可能丢掉性命的这一刻,我不想因为无法选择而徒增烦恼,一切都顺其自然好了。
施施然的走出了林子,这才发现已经是傍晚了。回到病房用过了卫生员给我端上来的晚饭,天色就渐渐黑了下来。
在战场上我更喜欢黑夜,因为黑夜就是我们的保护色。在现代我也喜欢黑夜,因为黑夜意味着我已经忙完了一天的工作,坐前享受属于自己的时间。但在这里,我却不喜欢黑夜,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