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表情叫一个严肃,好像我刚从厕所吃了屎出来嘴没擦干净一样难看。跟闻念梦游似的老半天没说话。然后把那个一点一点拔好丝掰成块的橘子递给了我。
我说,你小子胆子可真牛,公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着女友的面红杏出墙到我这个前女友上,牛啊陆野。
白星妤立马不乐意了,要说眼神能杀死一个人的话,我可能不仅这会已经被千刀万剐,估计五脏六腑都要被她来回穿插着反复折磨,那叫一个恐怖。
陆野好像真的脑子不清醒梦游一样又把橘子转身递给了白星妤,白星妤接过去时候那个表情已经不能用臭脸形容了,毕竟她的眼神就已经足够让我死上几百次了。
现在好了,我想着这么大梁子怎么着肯定是结下了的,估计还是钢筋混凝土那种,就算地震五六级依旧纹丝不动的那类了。
这下可是真给闹大了,我这人特怕麻烦特怕闹别扭,可我天生不省事,好像从生下来那一刻起我身上就刻着几个大字,哪吒转世,天生就能惹事儿。
不过今天这事可和我没有多大的关系,我可没有做什么不合规矩的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社会大众作证,我拿付博的美好爱情做担保,这全是陆野昏菜了,沉迷于我的美貌无法自拔。当然,美还是白星妤美,我就是一普通人民群众。
我靠在沙发上,横着眼看他,他说,全都是以前被你欺压惯了,条件反射,一坐在你旁边就感觉我是那等待受使唤的奴才。
然后我听见白星妤咬橘子爆汁的声音,本来没有响声的,愣是让她给咬出响声,我估计着她不仅用眼神杀死我,还把那橘子当我的头和五脏六腑,一口一口的想要咬碎了。
吃饭的时候,我毫不客气的在饭桌上挥舞着我的鸡爪子。闻念说的对,我在家里窝的太久了,没有这一顿,我估计也是得要饿死。在家不是泡面就是零食,遇到今天这个大场面,山珍海味肯定得多捞一点。
而且平时如果不是跟爸妈出去饭局上混吃混喝,像我们这种贫穷人民家的普通小老百姓估计得要养个几十只羊卖了还得再去卖点血才能喝完珍贵的白菜汤的地方混口饭吃。
反正不是我请客。所以我就不客气了。不过仔细想想,好像我似乎从来都没有客气过。
不知道吃到啥时间了,转眼我和闻念都是几瓶啤酒下肚了。不过对于我们来说,这都只是小试牛刀而已。
我爸和闻念的爸爸是在一个饭局上认识的,我和闻念也是在饭局上认识的。我们俩的共同点就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