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半天,岳明洋想出来了一个回答。
“以前我的酒都会放在那个冰箱里面,后来知道雨晴失踪的事情之后,下定决心要戒酒,那是我不堪回首的一段过去,就把这个冰箱给扔了…”
“我不想让别人经手,干脆就直接将那冰箱拉到垃圾最终的终点去…”
这个借口别说还真的是有点道理。
然而事件到了这里,其实又开始有难度了。
第一就是可以很清楚的知道,那个有疑点的冰箱是被岳明洋给拉走了。
当时他说是要扔去垃圾处理点,但是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扔去了那一边。
垃圾处理点位于一处比较荒的地方,也没有监控可以证明。
而且就算是知道他真的将那个可疑的冰箱扔去了那里又有什么用。
已经过去了九个多月的时间。
那里早已经被埋了不知道周边多少的垃圾,也不可能会将这个冰箱给找出来。
所以说想去找到这个物证,这一条路基本上可以断掉,突破口还是在岳明洋身上。
要不然就想办法让他主动承认杀人。
要不然就是希望能够找到其他的凶器。
或者另一个想法,岳明洋并没有将那个有疑点的冰箱弄去垃圾填埋点,而是放在了其他的地方。
事件到了这里,王洪飞是挠头了,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往下进行了。
王洪飞再次给林天译比了个眼色,又看向了墙。
意思是还不如从这一条思路往下走一走,比较靠谱一点。
林天译却决定尝试一下,他转头岳明洋说道,“当时你把那个冰箱扔去了哪里?带我们去现场看一看。”
对于这一点,岳明洋明显有点抗拒。
答,“就算是去看的话也没用吧。”
“不是,我不是不想破这个案子……就是觉得这都过去这么久了,就算是去了,也找不到那个冰箱吧。”
“而且我也有点不太记得当时是在哪儿扔的了……”
这个岳明洋平时经常喝酒,这时候想掩饰点什么,就导致他的口舌更笨,啰啰嗦嗦的像个老太太。
后来,他也知道言多必失,干脆又换了一种风格说,“行吧…我带你们过去看,尽量想起是在哪里扔的。”
办案子最怕的就是遇见像这样的人。
一种是他本身没有杀人,但就是迷迷糊糊的给人一种是凶手的干扰项。
一种就是明知道他是杀人凶手,证据就是找不出来,没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