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哈斯顿的声音并没有出现。我真的很是担心。只好反身决定从树洞里爬回去,不成想,树洞的洞居然突然间不见了,或者说是那颗树上的洞口不见了。我心中一慌,深知要趁着天明早些找到有人烟的地方,也好想办法联系哈斯顿。于是我就迎着太阳的方向快速走着。
就这样走啊走,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居然来到了海边,金色的沙滩在傍晚的月光之下朦朦胧胧,甚是美丽,忽然,我看见有什么躺在沙滩之上,我连忙向前靠近了几步,向前一望,竟然是一个人,那是一个穿着背心的男人,但是他的白色的背心已经被红色染红了,而这红色散着浓浓的血腥味,那是鲜血,他的胸口受伤了!
我没有多想,毕竟从小的思想品德课就教育我说,要见义勇为,于是我就那样跑了上去。
这是一个将近30多岁的外国男人吧,他的胡须都已经浓密地覆盖在了他的脸上以及腮上,我甚至一时半会看不清他的长相。他的五官都淹没在他浓密的体毛里了。
我抓紧时间脱下他的背心,只见伤口正在他的心脏之上,血水已经不流了但是那个场面还是令人难以接受。我强忍着不吐不跑,生生地把他往岸上拖,谁知道这个男人居然是那么地重,我使劲尽了全身的力气,居然拖不动他。我自言自语道:“这位老外兄弟,不好意思,我是尽力了,你要是争口气,就别死,你要是死了,也千万不要怪我。”我正调侃着,只听见一个低沉的微小的嗡嗡的声音,最初,我还以为是什么蚊虫,不想竟然是这个垂死的男人在说话。
我连忙低下身子,贴在他的嘴边。
他道:“我的伤口里的东西,拿出来。”
“伤口里的东西?”我不思议地重复道:“兄弟,我知道你们外国人都喜欢开玩笑,但是这个,实在是……”
“please。”他用微弱的声音乞求道。
“……那……那好吧。”我犹豫了片刻,但还是在我的善心的趋势之下将手伸向他的伤口,他的伤口不像是被利器划伤的,相反好像是被野兽的爪子狠狠地掏了一个窝一样,足足有7·8·厘米的宽度,我将手伸进他的伤口,他出了撕心裂肺的喊叫,我刚被这喊叫叫的想要停下来,他大喊道:“不要停,快!快!把那个东西拿出来!”
我一狠心,手还是没有抽出来,终于我在他的伤口里拨弄的手触碰到了一个棱锥状的东西,我小心翼翼地将那个东西拿出来,好像是水晶一样的东西,但是上面沾满的鲜血没有激我的贪财之心。
“THANKS”他看见我手里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