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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凤凰一族进朝歌,头皮发麻的凤凰一族(3 / 3)

“天南不死火山中,吾族也是如此盛况!”

金凤忽然想起远古时期,龙凤麒麟三族,兴盛于整个洪荒天地的盛景。

那时候!

无论是龙凤麒麟那一族,都是天仙不如狗,金仙到处走。

只有太乙金仙的实力,才算小高手。

那时候!

龙凤麒麟三族,大罗金仙才是一族中的中坚力量。

天仙,金仙的族人,完全不够资格记录在案。

而现在!

无论是龙族,还是凤族,甚至早已经消失无踪的麒麟族,都已经成了传说。

整个族群只剩下大小猫三两只。

从朝歌城里,金凤看到了人族足以媲美远古时期凤族的潜力。

甚至金凤心里,还有升起一个让其无比震撼的想法。

天地初开之时,龙凤麒麟三族何等强势。

但为了独霸天地,三族沦落到现在这种境地。

“如今的人族,很有可能做到吾族当初一直想,但却没有做成的事!”

意识到这些,金凤猛地一怔。

忽然苦笑了一声。

……

与此同时!

再次回到朝歌的孔宣,看到朝歌城内,与之前又有所不同的情况后。

即使成为混元大罗金仙,孔宣还是忍不住感到震惊。

相比第一次来到朝歌,刚刚见识朝歌百姓的金凤等人。

孔宣还清楚记得,上一次在闻仲的带领下,进入朝歌之时。

同一批的朝歌百姓,大部分还只是处在地仙的境界。

有一小部分拥有天仙的实力,那时候别说太乙金仙,就连金仙的人族,都很少见。

而现在!

只是很短暂的时间过去。

那些地仙已经突破成天仙,天仙成为金仙,甚至突破到太乙金仙。

这完全就是一个奇迹!

“除了大王!”

“没人能够拥有如此神奇的手段!”

“恐怖如斯!”

孔宣自付就算以他此时的实力,也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让整个朝歌的百姓,发生如此巨大的改变。

一想到这里,以孔宣此时混元大罗金仙的修为,也不由得感觉到头皮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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