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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first love有感(1 / 3)

?其实起初对偷星并没有多大兴趣,放眼整个漫画界,和它其名的漫画虽屈指可数,但各有所爱,每个人的喜好都不同——如我,喜欢斗罗的漫画,却觉得小说写得并不如漫画细致;喜欢斗破的小说,又觉得漫画在某些方面并没有完全体现出小说深层的含义。偷星亦如此。有些人讨厌它,画风幼稚,情节混乱。有些人喜爱,经常对它深深探讨、了解。

以往我对所有的漫画都持娱乐休闲的态度,疲惫时翻一翻,笑一笑,也就随手一丢,仅当放松的用具。渐渐地,接触多了,发现漫画并无想象中简单——原来画画需要比例,原来漫画一周一更需要漫画家辛勤赶稿。我投入更多精力,希望深入漫画的世界。

很巧,在我接触了漫客不到三个月,偷星发售了同人小说集。当时我五年级,不懂爱恨情仇,只认为它是漫画延续而来的小说。事实确实是这样。它是漫画延续出的小说,通过每个人不同的视角体现不同的故事。它是一个个故事,用的人名也是漫画中的。

——可它真的仅仅如此吗?

我从认识漫客到现在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一年里,我经历了太多——朋友跳级,死党被她喜欢的人冷落,而我,也在不经意间触碰到了爱,这个飘渺在世间,改变人心和命运的东西。

他在班上并不耀眼,却也是跳级的朋友喜欢的人。虽然在一个班,但我和他说话并不多。学校搬到城南,为一些学生配了校车,我们在校车上渐渐熟悉。开学一个月后,我告诉了死党,有可能我喜欢他。死党面露同情,轻轻道,喜欢上一个人,你的心会憔悴痛苦的。我当时并未在意,只是沉浸在小小的幸福中。

我告诉了他,他的反应和其他被告知有人喜欢的男生一样,脸色淡漠,并以此要挟。这件事在班上传的沸沸扬扬,死党淡淡问我,心慌吗?我摇摇头。他不慌,我慌什么呢。

过年前我写了一篇文,如网上许许多多的女孩一样,写的是心中的白马王子,但我没有写幸福,而是静静诉说我心中的他,他所做的一切,所说的一切,所经历的一切,还有自己的心声。文章被朋友看见转给了他。过了年回来,却见评论的前两条是他留的言——

“我不知道雪是谁,但我绝对不会宁愿打电话问别人,也坚决不问你。

“看你平时笑得那么尽心,我很欣慰。你不知道,看了这篇文,我多心痛。”

那天我第一次为我爱的那个人流泪。

开学后,几个要好的朋友发现了我和他之间的细微变化,经常用“暖昧的眼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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